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基金债券 > 国债买断式回购方案亮相 > 正文
 

三部委联合发文:国债买断式回购年内择机推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7日 03:56 证券时报

三部委联合发文:国债买断式回购年内择机推出

  本报北京电 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在交易所和银行间两市场开展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新业务的有关事宜进行规定。据悉,该项业务将视市场反应以及两市场各自的准备进度在年内择机推出。

  根据通知,银行间市场成员和交易所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均可以开展该项业务,两个市场同为指定的交易场所。对此,有关专家表示,早在去年,有关部门就已酝酿在两个市场 分别开展该项业务;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还分别着手拟定了用于规范交易所市场的“国债开放式回购管理办法”和用于规范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管理办法”。此次三部委联合发文,对买断式回购业务作出统一的规定,无疑将有利于促进两个市场的统一进程,并标志着这一工作的实施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专家分析,该通知目前将主要适用于跨市场品种的买断式回购交易,所有跨市场流通的国债均可进行买断式回购交易。非跨市场品种的买断式回购券种将由市场主管部门分别再行确定。为最大程度防范风险,通知还规定,投资者必须要有足额的资金或指定券种的国债用于结算,实行履约担保制度,买断式回购的最长期限1年,且投资者在进行回购交易时,交易规模不得超过控制上限。(记者 于扬)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国债新闻 全部回购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中超联赛重燃战火
演员傅彪患病住院
新丝路模特大赛
央行加息在即?
我要买房有问必答
近期降价车型一览
游戏天堂2新增服务器
话题:成吉思汗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