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公司又有新动作 拟推首只准公司型基金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 04:35 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邸继勇)向来以创新在业界著称的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又有新动作,记者从3月29日召开的“南方基金2004投资报告会”上获悉,南方基金近期正准备推出国内首只准公司型基金。 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契约型投资基金和公司型投资基金。我国目前的基金产品均为契约基金,由于持有人大会缺乏切实可行的集会和议事规则,持有人
南方基金计划推出的这只基金产品在保持契约型基金持有人、管理人和托管人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设置投资理事会从制度安排上力图解决上述问题。据了解,投资理事会主要由基金持有人代表组成,主要职责包括:了解评估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对基金投资策略提出建议,对基金的收益分配方案提出建议以及建议更换基金经理等,从而代表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行使监督权。由于投资理事会具有实际的操作性,因此保障了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正是这种独特的“投资理事会”制度设计,使得该基金品种成为国内首只准公司型基金。 目前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以及日本多是契约型基金,美国的基金多为公司型基金。此次南方基金的这只新产品若成功面世,无疑将引发我国基金产品的历史性变革。 业内人士认为,公司型基金将较好地解决基金治理结构问题,其设计的主旨在于加强对基金管理人的权力制约,防止其滥用权力而形成“内部人控制”,因而设计的核心落在如何在投资者、董事会、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之间合理分配权力。业内相信,公司型基金作为相对于契约型基金的另一大类基金品种,在不远的将来在我国出现是可以期待的事情,这是市场、法律环境使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