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基金关于公司高管人员及基金经理更换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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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 06:0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基金字[2003]143号文、证监基金字[2004]30号文): 一、聘任吕秋梅为公司总经理、刘小山为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冯立新原公司总经理职务,不再续聘张涵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聘任刘模林为通宝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免去郝继伦原通宝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