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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 07: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法人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于2002年9月4日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000万股为出质物,向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申请借款,期限一年,该项借款于2003年9月3日到期归还后,金花投资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期限三年,自2004年2月13日至2007年2月13日,并继续以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000万股为出质物,提供保证,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0283.52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4.55%,目前其累计用于质押的股份共10283万股,占其持有股份的99.99%。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二月十七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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