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董事涂建先生因公外出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委托董事王忠烈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公司负责人卢东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涛先生及财务机构负责人闫维丽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基本情况简介
2.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3.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股份变动表
数量单位:股
4.2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4.3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控股股东和其他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于1997年12月,注册资本20000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建琪,主营业务范围是:网络媒体的开发、维护;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户外广告工程设计、制作;承办大型文化活动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人才培训;设计、制作、收购、销售美术品、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品、文物艺术品;承办展览展销活动;展览装饰工程设计、布置、制作;城市环境艺术及设计、布置、制作;文化艺术方面的产品开发;文化设施的投资管理;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化工、酒、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木材、家具、皮革皮毛制品。
§5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单位:股
5.2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6董事会报告
6.1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03年是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探索企业发展途径,为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的一年。一年来,公司上下密切合作、共同努力,有效确保了有线电视网络的传输安全,完成了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的调整工作,积极促进、完善了有线电视网络的改造建设,尝试了数字电视的推广应用,深化了公司内部机制改革和资源整合,实现了公司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
公司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6,97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2,069万元,同比增长了49.14%;实现主营业务利润30,63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1,949万元,同比增长了63.96%;实现净利润23,611万元,同比增长了94.75%。
报告期内,为了保证当前业务发展建设的投资和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确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2.5亿元,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1250万张,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为五年。
6.2主营业务分行业或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6.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适用不适用
6.4采购和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6.5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6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6.8经营成果和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03年度净利润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是:200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和投资收益增幅较大,新增补贴收入2,860万元。
整体财务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03年末资产总额比上年年末增长主要是因为2003年实现净利润形成。
6.9对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产生重大变化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税率由7.5%调整为15%;
2、报告期内,根据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2003】295号"文《关于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标准的批复》,对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收费标准做了调整,由现行每户每月12元调整为每户每月18元。
3、根据2003年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通知(财会〖2003〗16号)的要求,公司需将已收取的入网建设费按10年进行分摊;
4、公司首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有线电视网络工程建设,并随着投资建设的完成,成本折旧不断增加。
6.10完成盈利预测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1完成经营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6.13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6.14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15董事会新年度的经营计划(如有)
适用√不适用
新年度盈利预测(如有)
适用√不适用
6.16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236,112,785.9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178,020.79元和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24,178,020.7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405,454.88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1,162,199.20元。以2003年末公司总股本35,1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52,650,000.0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暂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7重要事项
7.1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转让该部分股权,更好地调整了公司的投资结构,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无影响。
7.3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7.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注:大股东通过委托贷款向公司提供资金贷款。
7.5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持有我公司股份5%以上的控股股东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承诺在经营业务中避免与本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7.7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于7月24日收到海淀区法院《民事起诉书》及证据目录各一份,原告:郝某某以有线电视收视服务合同纠纷起诉本公司;本公司于7月28收到崇文区法院《民事起诉书》和传票各一份,原告何某以侵权起诉本公司。本公司已经聘请律师代理参加诉讼,目前处于诉讼期,尚未开庭。
7.8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已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履行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检查和指导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8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财务报告
9.1审计意见
本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苏金其、陈雯签字,出具了北京京都审字(2004)第005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9.2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当年的现金流量表(附后)
9.3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具体说明:
根据财政部二??三年五月三十日颁发的财会〔2003〕16号"关于印发《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规定,本公司按照北京市物价局规定的定价收取的有线电视入网费收入原在收入已经取得并为用户开通有线电视收视服务时一次性确认营业收入,现变更为入网费收入已经取得并为用户开通有线电视收视服务当月开始分10年平均摊销,分期递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该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已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2003年年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期初数;利润表、利润分配表2002年度数栏,已按调整后数字填列。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82,349,018.20元。由于会计政策变更,调减了2002年度净利润20,194,830.20元;调减了2003年年初留存收益82,349,018.20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减65,879,214.56元,盈余公积调减16,469,803.64元;利润分配表200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49,723,350.40元。
9.4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北京歌华视宽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原股本为60万元,2003年10月末,该公司股本增至4000万元。增资后,本公司对其的股权持有比例从55%变更为95%;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视宽新创有线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其的股权持有比例从45%变更为5%。由于增资前该公司资产总额占本公司资产总额比例、利润总额占本公司利润总额比例均小于0.1%,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财会二字(1996)2号〗,故未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自2003年1月1日起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该公司已于2004年1月29日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名称变更登记,更名为"北京歌华有线数字媒体有限公司"。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2月11日
资产负债表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