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融资途径不畅如何做强 发债条件不宜过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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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 09:56 证券日报 | ||
巴曙松 证券公司做大做强包括很多方面,如充实资本金、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风险控制、加强业务创新等。在此,我们重点探讨证券公司如何通过融资渠道来扩大资金实力。在证券公司可以选择的中长期融资渠道中,符合上市条件的寥寥无几、增资扩股的难度越来越大、兼并重组的代价过高,而发债已成为当前的最优选择。 证券公司渴盼融资补血,发债条件不宜过高 发债规模要根据券商的净资产、资产规模、资本金规模等来核算,还要考虑市场状况,制定一个合理的标准,这是大多数券商的期望。 一家券商的高层管理人员认为,利用发行证券公司债券进行融资,对经营效益比较好,公司治理结构比较完善的公司来说是完全可以的。因为证券公司发债,一方面能够提高它们的净资产收益率,另一方面也能够为购入该种债券的股东提供超值回报,获得比使用资金更好的收益。从各种渠道透露出来的信息看,发行证券公司债券的公司所具备的条件有很多,但根本条件有三个:一是必须是综合性证券公司;二是没有发生过任何违规行为;三是融资的最高额度占其资本总额的比例有一定的限制。此外,还有一些更加具体的条件来加以约束。就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现状来看,充其量也就有十几、二十几家具备发债的条件。 有部分券商认为,发债的资格条件应适当放开。宏源证券内部人士介绍,此次发债有关事宜仍以此前公司董事会《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债券的议案》为依据,因此,可以判断其发债规模不会超过10亿。 每家券商都会根据自身的要求来选择是否发债和发债额度。监管部门在制定关于券商发债的相关规定、规范券商发债的资格条件时,一定要把好券商发债的质量关,例如发债券商的利润率、净资产的收益率、呆坏帐的数目等财务指标。但有些条件不宜定的过细,否则执行起来可能有难度。而发债的券商也要完善其内部的风险控制机制,防止重蹈大连证券的覆辙。 北京证券吕立新表示,发债有助于解决营运资金不足的问题,有效缓解券商在承销、配股、余额包销、新设网点等方面的资金压力,部分发债资金还可投入自营,以补充仓位,摊低成本。在放开券商发债的同时也要注意一些问题,因为发债的牵涉面广,过程较长,以及面临的本息压力。如果市场持续低迷,发债筹集来的资金未必会产生良好的预期效应,如果市场环境出现恶化,这部分资金的风险就会凸现。从这个角度来看,券商发债是短期利好,长期状况还要根据市场状况等因素综合加以考虑。 上海财政证券公司研究发展部经理郑伟刚认为,发展需要资金,更需要进行业务创新。就目前我国证券业的现状来看,无论是增资扩股、寻求上市还是发行金融债券等融资形式,对证券公司的发展前途都不是主要的,只有打破传统的盈利模式,寻找到新的长期的盈利点才是问题的关键。我们可以试想,一个蓬勃发展、欣欣向荣的证券公司肯定会吸引众多的资金加入,所以,证券公司选择哪一种融资渠道并不是最主要的。 证券公司要想获得长期稳定发展的能力,关键还是要从业务源头上下工夫,也就是要先练好自己的内功。比如原先证券公司赖以生存的经纪业务、承销发行、自营证券和资产管理等核心业务,在新的历史时期已经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业务萎缩,造成目前部分证券公司维持不下去的局面。所以,证券公司如何完善发展咨询、中介、财务顾问和投资理财等业务,寻找到新的盈利模式才是当前亟需做的。 证券公司现在亟需的是长期的资金,而目前拥有的都是短期融资方式,不能解决长期发展的问题。而现在增资扩股和上市之路都遇到了困难,众多的证券公司将解决长期资金的办法寄托在发债上,也就可以理解了。 附:2000年9月证监会制定颁布的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 证券公司净资本=∑(资产余额×折扣比例)-负债总额-或有负债。 所谓净资本,是指证券公司净资产中具有高流动性的部分。很重要的特点是对净资产打折,不同的变现能力,不同的折扣。通过确定不同种类的证券类资产市场的风险参数与折扣比例,达到用充足的资本抵消证券资产的市场风险的目的。 证监会确定的净资本监管指标借鉴了国际惯例,目的是从强化流动性管理的角度,促使证券公司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 折扣比例的具体内容包括,证券公司现金、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未打折扣;自营证券中的国债、投资基金、股票、可转换债券及其他上市证券的折扣比例分别确定为95%、90%、90%、90%、80%;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折扣比例分别为60%和50%等。 上市、增资扩股路不畅 中信证券上市,大大改善了公司的财务结构和资产结构。中信证券杨泓清认为,有了资本,公司在经纪业务方面,可以收购营业部,建大的交易平台,扩大市场份额,承销大股票,同时还可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杨泓清认为,券商发债、上市、增资扩股这几种融资方式各有利弊,券商会根据管理层的要求,并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作出选择。相对而言,上市融资成本较低,投资者会承担部分风险,但透明度较高,较为规范,有可能在某些方面让券商觉得操作不便,并需要放弃一些灰色和政策边缘的收入及利润来源,例如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后会失去一些客户,这也是一些证券公司权衡利弊后不愿上市的原因之一。 增资扩股的程序较为简单,不如上市改制困难,过程也不太复杂,但增资扩股不是持续性融资,且公司的治理结构不一定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 当前证券公司发展举步不前的原因,与其融资渠道不畅是分不开的。广发证券一位中层管理人员认为,前几年证券公司增资扩股的风潮,确实为它们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由于现在市场疲弱,没有行情,券商增资扩股出现了相当大的困难,甚至原来参股证券公司机构也退出了这个行业。增资扩股的融资形式也遇到了困难。证券公司谋求上市,也是前几年它们的工作重点之一。目前肯定有部分券商符合上市条件,但盈利状况比头两年可能差一些。上市条件严重制约了证券公司的上市之路,这条融资渠道对大多数券商关闭了大门。 短期融资难解渴,兼并重组也是路 中国证监会指出,支持规范、治理良好的证券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债券融资、收购兼并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具有自身经营特色的优秀中小公司做优做强。今后130家券商的兼并重组将逐步展开,许多中小型券商将难以为继,这也符合中国证券业发展大趋势。 在券商整合的过程中,需要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券商要从以自身价值为中心向以客户价值为中心转变,加强业务创新,加强内部管理。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在规范的基础上,为证券公司创造更多的发展空间。现在还有一些非券商、非市场所能左右的因素在起作用,例如管理部门对券商的业务创新限制过死,股指期货等许多国外通行的业务在国内迟迟不能推行;例如我们的股市还是政策市,由此衍生出很多问题等等。 业内人士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券商现在面临困窘是因为券商的利润正在走向社会平均利润。因为行情不好,佣金改革的效果没有全部凸显出来,否则此刻券商之间的佣金价格战应该很厉害。券商正在开始以市场为主导的优胜劣汰。以前的券商重组都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未来我们可能将看到通过市场的力量来造就的一批航母级的券商。 当务之急做大做强 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的步伐从未停歇。而在发展资本市场中,尽快将作为资本市场中枢的证券公司做大做强,以支持更多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自身需求上市发行股票和债券,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提供更多、更有价值的投资品种,更已成为当务之急。 2002年末,美国规模最大的投资银行摩根士坦利公司的资产总额,折合人民币是6万亿,净资产总额是3551亿,收入总额是2457亿,分别是我国所有证券公司资产总额的12倍,净资产总额的3倍,收入总额的10倍。 作为资本市场的中枢,证券公司的业务涵盖一、二级市场,其资金运作状况影响到整个证券市场运行。目前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承销、经纪、自营、证券的代保管及还本付息、资产管理、并购等。这些业务不仅风险大,而且对资金的需求有着不确定的突发性的需求。最为典型的是证券公司承销配股,一旦遇上行情低迷时,只得按规定期限自掏腰包包销全部余额。没有强大的资金储备,没有规模的实力,事情不可想象。 而据资料统计,尽管两年来的调整行情致使证券市场流通市值下降,但截至2003年8月,沪深两市流通市值仍有1.3万亿元。而截至2003年6月底,全国131家证券公司的净资本为724亿元,受托管理资金总额是676亿元,两者相加仅有1300多亿元。显然是"小马拉大车"。 2001年,证券承销业务排行前20名的大中型证券公司平均每家承销证券金额高达30.16亿元,高于20家证券公司平均自有资本规模的4.09倍。2002年,我国二级市场股票交易额为27990.46亿元。假定所有证券公司自营证券交易额占二级市场交易总额的10%左右,则证券公司自营证券交易总额为2799亿左右。而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可用于证券自营业务的资金总额约为160亿元左右,即证券公司自营资金每年只有达到近20倍的资金周转率,才能在二级市场交易份额中占10%的比重。显然,20倍的资金周转率不仅远高于我国股票交易市场7倍左右的周转率水平,而且也不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 更令人担忧的是,目前这匹"小马"的健康状况还不太好:经纪业务盈利能力下降,财务顾问、资产管理业务又利润无几,而承销新股、增发和配股,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自营,都需要巨大的现金流来保证其正常运转。尤其QFII进入后,国内证券公司规模小、避险机制单薄的特点凸显无疑。 "小马"乏力的直接后果就是"大车"的前行速度减缓。据统计,2002年全年市场共发行股票122家,完成筹资总额788亿元,仅相当于2001年的67%。而今年上半年,共发行股票58家,募集资金324亿元,仅为去年同期的80%左右。 可以说,目前证券公司的现有实力与证券市场的发展要求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样的局面何以应对,答案是惟一的:做大做强。 目前券商融资的五条渠道 由于各种原因,现有的部分短期融资渠道无法满足证券公司的实际资金需要,不少证券公司对这些短期融资渠道的实际使用频率并不高。当前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五种。 增资扩股。增资扩股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原有股东组成及持股比例不变的基础上增加原有股东的出资额;二是吸收新的股东,在增加资本金的同时改变股东持股比例格局。 银行间同业拆借。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信用拆借融资,其拆借期限为1~7天,到期后不能展期。根据目前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水平,月息不超过4‰,由于这种方式对于证券公司是一种无需抵押的信用融资,只要办理好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有关手续,每笔具体拆借业务进行起来相对简便易行,因而可以满足证券公司中短期资金需求。目前,这种融资方式的成本约为年利率5%左右,仍然略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且不需要证券公司以其它资产作为抵押,因此证券公司通过这种方式融通中短期业务资金,不失为一种可取之道。 国债回购。国债回购是当前证券公司融资的主要手段之一,未成为银行间拆借成员的证券公司只能在深圳、上海两家证券交易所内进行,期限也被限制在3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等较短的期限内。经批准进入银行间拆借市场的证券公司还可选择在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办理国债回购。但在拆借中心可办理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截止到2003年6月,共有75家证券公司和91家投资基金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从事拆借、购买债券、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业务。 股票质押贷款。2000年2月2日公布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允许满足条件的综合类证券公司用手中所持绩优股票作质押,向商业银行进行为期6个月的贷款,规定的质押比率最高为60%。 在允许证券公司以自营证券作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融资方式中,由于证券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程序比较复杂,从立项申请、资信调查、逐级上报、审批下达、证券冻结到资金拨付,周期比较长,估计会超过一个多月,因此这种融资方式一般只有在证券公司需要获得长期资金的情况下才会加以运用。 发行金融债券。根据《公司法》规定,证券公司经审批可以发行金融债券。但是证券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比较高,且必须得到证监会和人民银行的双重批准,证券公司运用债券融资方式时必须经过严格复杂的审批程序、相对较长的发行期和发行程序。 同时,按照现行有关法规规定,证券公司债券融资的利率浮动区间为同期存款利率之上的20%~40%,发行手续费率一般为2.5%,债券融资的成本相对最高。但对于证券公司而言,债券融资方式的最大优点是融资期限长、融资规模大,更能顺应目前我国证券公司业务周期长期化、业务发展多元化趋势,因此债券融资方式比较适合综合类证券公司中规模大、信誉高、经营好的证券公司采用,但不适合作为所有证券公司的常规融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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