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0日 05:0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公司代码:603078                                                  公司简称:江化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拟以未来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765,082.5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88,993,21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85,637,248股;本年度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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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湿电子化学品是对使用于湿法工艺的“电子级试剂”、“超净高纯化学试剂”的更为合理准确的表达。国内的超净高纯试剂,在国际上通称为工艺化学品(ProcessChemicals),美国、欧洲和我国台湾地区称为湿化学品(Wet Chemicals)。在SEMI(国际半导体设备与材料协会)对世界半导体制造用主要材料的销售市场规模统计,把用于半导体制造的湿电子化学品专门提出,作为一类重要的半导体用电子材料的门类。

  (一)行业属性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是属于电子信息产业配套性的基础化工材料领域,服务于下游电子信息产业。湿电子化学品与下游行业结合紧密。新能源、信息通讯、消费电子等下游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要求湿电子化学品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同时,下游产业的发展也为本行业带来较大的市场机会。公司生产的湿电子化学品主要配套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及LED、太阳能等相关领域。

  (二)发展阶段

  湿电子化学品是专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中的显影、蚀刻、清洗和电镀等湿法工艺制程配套的精细化工材料,是新能源、现代通信、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新型显示技术的重要基础性关键化学材料,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电子产品的成品率、电性能及可靠性,也对微电子制造技术的产业化有重大影响。

  为了适应电子信息产业微处理工艺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趋势,并规范世界超净高纯试剂的标准,国际半导体设备与材料组织(SEMI)将超净高纯试剂按金属杂质、控制粒径、颗粒个数和应用范围等指标制定国际等级分类标准。美国SEMI提出的工艺化学品的国际标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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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湿电子化学材料产业的发展规模和技术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国防实力的重要标志,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科技创新和国际竞争最为激烈的材料领域之一。我国在各大政策规划文件中,明确了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是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其相关的配套高纯化工材料等湿电子化学品也是未来重要的发展领域。

  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的《2022年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市场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电子工业的快速发展,湿化学品在行业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国内从事湿化学品研究生产的企业有40多家,近年来,各企业对技术研发越来越重视,技术研发实力有了长足进步,部分生产、检测、提纯和容器处理的技术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球话语权稳步提高。

  政策支持与自身努力下,国内企业在部分领域细分产品上突破明显,产品不仅成功打入国内用户,同时远销海外,在新型显示、光伏太阳能电池领域国内企业的产品已成功实现了用户全覆盖,半导体领域用户覆盖率超过50%。竞争优势的提升,使部分湿化学品由国外公司垄断价格降低到目前较为合理的市场价格,合理的竞争大大地促进了我国湿化学品行业市场的良性发展。

  尽管国内湿化学品近年来取得了长足进步,但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部分瓶颈。湿化学品行业投资大,产品获认证过程繁琐,周期长,生产商需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研发能力,还需配备高素质从业人员。国产湿化学品在性能、规模等方面,与国外相比尚有较大差距。缺乏在多个品种均拥有较高市占率的龙头企业,产品相对较单一,部分企业尽管品种较多,但拳头产品有限,特别是在集成电路先进制程用产品上差距明显。

  (三)行业地位

  湿电子化学品是电子工业中的关键性基础化工材料,也是重要支撑材料之一,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电子产品的成品率、电性能及可靠性,也对微电子制造技术的产业化有重大影响。因此,电子工业的发展要求湿电子化学品与之同步发展,不断地更新换代,以适应其在技术方面不断推陈出新的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说,湿电子化学品支撑着新能源、现代通信、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微机机械智能系统、工业自动化和家电等现代技术产业。所以,电子化学材料产业的发展规模和技术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国防实力的重要标志,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科技创新和国际竞争最为激烈的材料领域之一。

  (四)行业特点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是精细化工和电子信息行业交叉的领域,其行业特色充分融入了两大行业的自身特点:

  1、品种多、下游应用领域多

  湿电子化学品品种规格繁多,在电子产品的不同领域中均有所应用,同时,在不同的工艺环节应用的湿电子化学品也不同。如手机、计算机、电脑、新能源电池等的生产制作需要使用光刻胶及配套试剂、封装材料、高纯试剂、工艺化学品、液晶材料等,而在不同的工艺流程应用中,又有清洗液、显影液、漂洗液、蚀刻液、剥离液等品种。

  2、专业跨度大、技术门槛高

  湿电子化学品系化工、材料科学、电子工程等多学科结合的综合学科领域,单一产品具有高度专用性,应用领域集中,各种湿电子化学品之间在材料属性、生产工艺、功能原理、应用领域之间差异较大,产品之间专业跨度大。同时,湿电子化学品是化学试剂中对纯度要求最高的领域,对生产的工艺流程、生产设备、生产的环境控制、包装技术都有非常高的要求。

  3、产品更新换代快

  湿电子化学品与下游行业结合紧密,新能源、信息通讯、消费电子等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势必要求电子化学品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企业科技研发水平与日俱增。素有“一代产品、一代材料”之说。

  4、功能性强、附加值高

  湿电子化学品是电子产业链的前端,其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直接对元器件的功能构成重要影响,进而通过产业传导影响到终端整机产品的性能。元器件乃至整机产品的升级换代,有赖于电子化学品的技术创新和进步。湿电子化学品功能的重要性决定了产品附加值较高、质量要求严的特点。

  5、与下游企业关系紧密

  湿电子化学品尽管在下游电子元器件中成本占比很小,但对最终产品性能影响很大,大型下游企业对湿电子化学品的质量和供货能力十分重视,常采用认证采购的模式。一般产品得到下游客户的认证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一旦与下游企业合作,就会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后进入市场者将面临较高的市场门槛。

  6、高成长性

  现代的湿电子化学品产业属于高附加值、低污染、低排放的高科技产业。它不同于传统精细化工企业,是作为信息技术产业的配套性、支撑性的重要企业,其下游应用领域发展前景广阔,所以,湿电子化学品行业是一个高附加值且具有广阔市场发展前景的朝阳行业。湿电子化学品是电子信息产品领域中,特别是平板显示、超大规模集成电路(IC)、硅晶太阳能电池制作过程中的关键性基础化工材料之一,是重要的电子信息材料。电子信息行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上游原材料电子化学品的快速发展,湿电子化学品正成为我国化工行业发展最快并具活力的领域。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湿电子化学品行业中最大的三类应用市场为集成电路领域、显示面板领域及太阳能光伏领域,总计需求达213.52万吨, 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了36.58%。未来,随着集成电路、显示面板领域的不断发展,以及太阳能光伏领域的不断扩张,湿电子化学品市场规模也将随之不断扩大,预计到2025年国内湿电子化学品市场需求将增长至369.56万吨。

  我国三大应用市场对湿电子化学品需求规模情况如下图: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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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2022版湿电子化学品产业研究报告》,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

  (五)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湿电子化学品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生产的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主要适用于显示面板、半导体芯片、太阳能电池等电子元器件微细加工的清洗、光刻、显影、蚀刻、去膜、掺杂等制造工艺过程。

  (六)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类别及对应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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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生产经营模式。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围绕客户订单展开,在签订销售合同后,根据合同安排采购与生产,生产完成后进行交货和提供售后服务。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分为机械设备、原材料、包装材料等的采购。由于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都为自主研发,且湿电子化学品生产对设备技术要求较高,所以公司对机械设备的采购根据工艺流程有特定技术要求。公司机械设备采购主要由公司制造厂负责。

  公司产品生产用原材料、包装材料主要由计划采购中心负责,计划采购中心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原则,按照生产需求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由营销部门汇总客户需求制定的销售输入表,制造厂制定的生产计划表,结合公司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表。采购计划表由计划采购中心于每月底制作,用于安排下个月的采购工作。

  为了保证采购原材料的质量和价格,采购部门有较为严格的供应商筛选标准和流程,公司会根据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服务水平等情况,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系统,对原材料运输、包装、入库、卸料全过程都严格按照原材料检验标准对原材料、包装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只有合格的原材料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不合格的予以退货。公司采购的主要材料品种都会选择两家以上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以保证货源供给充足,产品质量合格,采购价格合理。一般公司用包装材料价格比较稳定,所以采购定价变动较少。为了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一般按月询价定价。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组织主要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围绕客户需求开展。公司生产主要由制造厂负责。制造厂会根据销售部提供的客户产品需求清单,结合仓库库存情况,以及车间产能情况等制定下个月的生产计划表。销售部门每月汇总客户需求后,填写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的清单,经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产品清单交由制造厂,用于组织生产。

  公司产品主要分纯化类产品和混配类产品,所对应的生产工艺主要是纯化工艺和混配工艺。纯化工艺主要通过预处理、过滤、高效连续精馏或离子交换纯化技术工艺将产品质量提升到超净高纯的等级。为了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在每一步工艺流程后都会对公司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分析。而混配工艺是将纯化产品按照客户工艺流程和工艺环节的特定要求,通过精密混配技术,实现产品功能性需求的关键工艺。

  公司部分产品实现了回收再生利用,将客户使用后的化学品通过具有资质且具备相关技术的第三方回收处理供应商实现回收及提纯处理。公司采购该类化学品回收液后,根据技术和功能性要求,添加部分新液后进行纯化、混配,实现再生利用、绿色生产,该种“回收液+新液”的模式有利于解决客户使用化学品后的环保处置问题,同时降低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

  此外,公司以多年积累的精密纯化技术、精密合成技术、精密检测分析技术、高纯包装技术等为依托,发展了以优质供应商管控、高灵敏度检测分析、高洁净度包装材料清洗为核心的湿电子化学品订制OEM业务。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为下游电子产业配套,公司销售采用终端客户直销的模式,由销售部负责公司现有客户的维护和潜在客户的开发。下游客户对湿电子化学品有较高质量要求,对供应商选择有较为严格的筛选、考核体系。公司成功进入下游客户供应链一般都需要经历现场考察、送样检验、技术研讨、需求回馈、技术改进、小批试做、批量生产、售后服务评价等环节。为了保证高品质产品的稳定供应,一旦通过下游客户的认证,公司会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在客户选择和产品销售方面,以开拓各领域内重点大客户为主,生产具有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为重点的发展策略,同时着力开拓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领域。公司的发展目标是成为能够根据客户的生产工艺特点、技术水平,为客户提供工艺设计、产品供应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综合供应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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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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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9,162,336.2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56%;营业成本678,543,665.5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4%;毛利率27.75%,较上年同期增长5.60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779,548.6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1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3-016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副董事长娄刚先生、董事姚玮先生、董事殷姿女士、独立董事董毅女士、独立董事王宏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殷福华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未来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对2022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薪酬进行了确认,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考核体系以及相关岗位职责等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岗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等,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实行年薪制,津贴标准为税前6万元/年。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5月5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3-017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何美亚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海凤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未来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监事会对2022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年度税前薪酬进行了确认,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考核体系以及相关岗位职责等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监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2023年度,各位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

  上述薪酬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3-018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5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5日

  至2023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上午8:00-11:00,下午12:00-16:3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顾路5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顾路581号

  联系人:费祝海

  联系电话:0510-86968678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3-019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是基于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及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在建项目资金需求,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未来投资规划等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43,143,131.84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314,313.18元,2022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828,818.66元;加上2022年初经调整的未分配利润422,836,315.37元,扣除2020年度派发的现金分红17,637,501.6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4,027,632.34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以未来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296,644,0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765,082.5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9.63%。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296,644,037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85,637,248股。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5,779,548.65元,按照公司2022年末总股本296,644,037股为基数计算,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0,765,082.59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湿电子化学品行业,湿电子化学品是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制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之一。该行业具有品类多、下游应用领域广、专业跨度大、技术门槛高、功能性强、附加值高、产品更新换代快等特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半导体、显示面板、光伏产业的大力扶持,半导体、显示面板、光伏化学品材料国产化需求趋势明显,公司成本优势、地域优势、合作研发优势、快速响应优势等方面得以迅速体现,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所处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属于国家政策鼓励的产业。下游半导体、平板显示等领域目前正快速向国产化、高端化、高集成度方向发展,拉动了湿电子化学品的总体需求量,使得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处于快速的发展阶段。同时,下游行业也对湿电子化学品提出了更高的技术等级要求和功能性要求。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在已有产业布局的基础上,亟需进一步加强在高端平板显示领域和半导体领域的湿电子化学品的产业布局,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强化市场开拓,巩固并扩大市场份额。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公司近三年盈利水平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公司资金需求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将持续加强产能建设,为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的项目建设、新技术研发、新市场开拓、日常生产经营等,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鉴于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推动公司各项战略规划落地,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提出此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除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外,还将用于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在建及后续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战略的推进实施,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鉴于2022年公司仍有大量的项目在持续推进,尚需大量资金投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在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做出。保证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对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表决结果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而提出的。该分配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3-020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永祥,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7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凯琳,2018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昕,2003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06.00万元,其中:2022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74.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31.8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量、工作要求等因素,参考以前年度审计费用金额与大华所协商确定金额。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对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工作严谨,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能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3-021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8号”文《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可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不超过42,588,000股。截至2020年11月16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787,878股,发行价格3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99,97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875,411.3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124,562.67元。

  截止2020年11月1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7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1,132,051.30元,其中:公司累计补充流动资金88,314,494.3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72,817,557.0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1,142,557.42元;2022年度以募集资金置换票据垫付项目资金人民币19,979,200.00元,2022年度直接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资金人民币63,298,952.76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1,642,677.14元。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53号”文《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可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不超过41,880,124股。截至2022年11月23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80,124股,发行价格15.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210,313.3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41,145.0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569,168.27元。

  截止2022年11月2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84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债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中留有尚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4,141,145.05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63,363,645.9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1年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具体如下:

  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15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15日与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在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21日与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张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2月9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张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569,168.27元,与上表“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张店支行1603002119200496768”初始存放合计金额差额为4,141,145.05元,系尚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各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均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7709号),认为江化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化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江化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附表一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利息收入与理财投资产生的收益。

  附表二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3-022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2022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2年12月13日起执行解释16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根据“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3-023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3-02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19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价值在线(网址: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12日(星期三)至04月18日(星期二)16:00前①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②访问网址https://eseb.cn/13HETvnfJL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③通过公司邮箱dmb@jianghuam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04月10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4月19日15:00-16: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19日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价值在线(网址: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殷福华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费祝海先生、独立董事承军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4月19日(星期三)15:00-16:00,①通过网址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②通过网址https://eseb.cn/V0uJLExFe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12日(星期三)至04月18日(星期二)16:00前①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②访问网址https://eseb.cn/V0uJLExFew或扫描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③通过公司邮箱dmb@jianghuam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费祝海

  电话:0510-86968678

  电子邮箱:dmb@jianghuam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及价值在线(网址: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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