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合肥瑶海区沙河早点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规定的油条食品案的行政处罚
合肥瑶海区沙河早点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规定的油条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龙处字〔2022〕18号
当事人:合肥瑶海区沙河早点店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340102MA2PB7RL6Y
主要违法事实:合肥瑶海区沙河早点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规定的油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20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 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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