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票据大案迎来最高法宣判:宁波银行败诉,厦门银行获赔

2021-01-07 20:45:53 作者:金融法眼 收藏本文
A- A+

  登陆A股不久的厦门银行开年第一则公告,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

  1月5日,厦门银行公告表示,公司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合同纠纷案迎来最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判令后者向该行支付合计9.5亿元及相应的违约金、律师费损失并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等。

  至此,这起票据纠纷大案终于尘埃落定。厦门银行预计,本次诉讼判决将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以审计报告结果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审理的过程可谓“一波三折”,对原判结果不服的宁波银行深圳分行曾多次将官司打到最高法。

  票据纠纷大案尘埃落定

  宁波银行支付9.5亿本金等费用

  1月5日,厦门银行发布公告,对外披露了公司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合同纠纷案的最新进展。

  公告内容显示,厦门银行此前购买了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底层资产为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已贴现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不过,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并未将本金合计9.5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如期偿付,厦门银行则一纸诉状将宁波银行告上法庭。

  2018年6月26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案,要求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向厦门银行支付合计9.5亿元本金及违约金,并赔偿律师费,承担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但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不服上述判决结果,于2018年8月17日向最高法提起上诉。

  近日,最高法终审判决驳回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诉,决定维持原判,宁波银行深圳分行需支付合计9.5亿元及相应的违约金、律师费损失并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等。

图片来源:天眼查图片来源:天眼查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还牵连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和上海千弘贸易有限公司两家“命途多舛”的企业。其中,据工商信息显示,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已先后四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宁波银行曾申辩印章系伪造

  还“甩锅”至其他涉案公司

  《金融法眼》注意到,此前裁判文书网曾四度对外披露与该案相关的民事裁定书。

  2017年1月11日,因宁波银行深圳分行拒绝如期付款,厦门银行遂向广东省高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查封、扣押、冻结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和上海千弘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价值4.61亿元的财产。

  一个多月后,厦门银行再次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此次涉及财产逾5.0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在民事裁定二审中提出,案涉票据上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的印章系伪造,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并未与厦门银行订立案涉合同或在案涉汇票上背书,不是票据当事人,不属于本案适格被告,且其所在地并非案涉票据的支付地。

  不仅如此,宁波银行深圳分行还把“锅”甩给了另外两家涉案公司。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案适格被告应为出票人/付款人盈方微公司、背书人千弘公司,并认为本案应由盈方微公司、千弘公司共同所在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厦门银行则辩称,案涉汇票及其基础关系的合同均系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真实意思表示。案涉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其已经收到案涉合同项下汇票转让价款9.74亿元,且案涉汇票的票面金额5.5亿元已得到兑付,已获兑付的汇票上同样加盖了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印章。

  此外,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与厦门银行之间除案涉合同及汇票往来之外,还有大量转贴现业务,其中所涉印章均与案涉合同、汇票中的印章相同,核对基础均系其提供的《转贴现业务预留印鉴》。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及总行的领导、盈方微公司还曾多次派人到厦门银行就案涉汇票款项偿还事宜进行磋商。现其否定相关签章真实性,否认案涉合同真实性,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厦门银行的上述解释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认为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厦门银行上会曾被追问事件进展

  宁波银行背负“三座大山”

  事实上,该案对两家银行的影响远不止于此。

  经历了三年时间的上市“长跑”,厦门银行已于去年10月正式登陆A股市场,而此案作为该行涉及的重大诉讼纠纷,一度引起证监会的关注。

  在7月16日举行的证监会发审委会议上,厦门银行就被问及截至目前华福厦门银行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下的4项诉讼纠纷进展情况及相关兑付情况,以及2018年末和2019年末对华福厦门银行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涉诉事项计提减值准备余额的情况,计提是否充分。

图片来源:证监会官网图片来源:证监会官网

  随着案件审判正式落锤,厦门银行也同时在对外披露的公告中表示,预计本次诉讼判决将对本公司本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反观败诉的宁波银行,除了乖乖掏钱以外,还要面对来自股东减持、业绩承压、监管督促整改等各方面的压力。

  去年下半年,宁波银行股东雅戈尔集团减持该行股份共计2.7亿股,占总股本的4.49%,此番操作使雅戈尔集团套现90.59亿元。

  股东大幅减持的背后,反映的是宁波银行经营业绩面临巨大的压力。2020年三季报显示,宁波银行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02.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1%;归母净利润为34.2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9%。不过,相比上半年的业绩数据,这一成绩明显有所逊色。

图片来源: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图片来源: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此外,2020年最后一天,宁波银行还收到来自交易商协会的处罚,因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发行工作程序执行不到位,宁波银行被交易商协会予以警告处分并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个月。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戴菁菁

文章关键词:

作者

金融法眼

金融法眼

新浪金融研究院旗下金融司法案件报道组。

热文排行

联系我们

  • 邮    箱: money@staff.sina.com.cn
  • 电    话:010-62676252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新浪总部大厦

新浪财经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2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