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加宁建议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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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 09:10 新京报 | |||||||||
认为目前中央政府发债地方用的方式可能不是最佳的安排 本报讯(记者刘宝强) 在13日由《环球财经》杂志主办的“世界经济形势与中国经济发展研讨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副部长魏加宁建议应当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他
目前,我国不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只能由中央政府发债,然后再转借给地方。但这实际上就是中央政府在替地方政府发债。魏加宁表示,由于借钱的与花钱的不是一家,很难对地方政府形成约束,反正有中央在发债,这钱反正不要白不要,不用白不用,既不用考虑信用风险,也不用考虑发债成本。而且目前对国债使用情况缺乏评价机制,拨给地方政府的国债资金是否用到项目本身存在很大的疑问。由于不用为此承担风险,据有关方面调研,有的地方政府50%的国债资金没有用到项目本身。魏加宁认为,这表明,目前的政府发债制度有待改革,可以一方面减少国债发行,另一方面通过试点允许一些财政比较规范、透明的地方政府正规发债。这样做的好处有两点,一是各级地方因为当地人大、民众更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更知道钱该怎么花;二是因而有助于加强地方的自我约束,有助于地方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同时也能够分散风险,减轻中央政府的债务负担。如果地方政府发债投资项目不合理,地方国债就会出现无法销售掉的可能。 魏加宁表示,目前地方政府存在着缺乏自我约束的问题,但这并不一定表明中央政府的行政力量就能够解决问题。因为大的行政干预管小的行政干预很难说服人,中央政府应该学会在市场条件下借助市场的力量来约束地方政府。 另外,他表示宏观调控体系可以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事前阶段主要就是我们的统计信息制度。但是目前的统计部门承担着三个职能,统计、形势分析和预测,集三种职能于一身,由于后面两项职能更容易引起领导的重视,因此统计部门的主要精力并没有放在搞准统计数字方面。统计部门就应当将全部精力放在统计上,至于形势分析和预测工作既可以让政府的政策研究机构做,也可以让金融机构或者大学的专家学者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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