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祁祥: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经验得失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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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 11:2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9日电(记者毛晓梅) 12月11日我国将全面开放保险市场。保险市场过去十多年的开放带来了什么?外资全方位进入后我国保险业发展如何取得突破?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兼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孙祁祥教授。 孙祁祥说,1992年以美国友邦保险进驻上海为标志,我国正式开放保险市场。2001年12月11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大大加速了保险业开放的步伐。外资公司通过设立独资的分
孙祁祥认为,保险业的对外开放积累了一些重要经验,为未来自身发展及其他金融行业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一是开放过程的可控性避免了外资对国内市场带来过多的负面冲击。二是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积极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条款费率制度等改革,为中资保险公司利用开放机遇尽快发展壮大自己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注重引进外资公司的专长经营领域,有效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她坦言,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也存在“轻”“重”失衡的问题。其一,重数量扩张,轻市场细分与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尽管中资企业在营销网点的营建和客户资源上有着先行者的天然优势,但这些优势并不构成核心竞争力。对外开放以来,中资企业大多依赖这些简单的短期的竞争优势,在已有营销渠道和险种上进行激烈竞争,对市场细分不足。其二,重“输血”轻“造血”。中资企业学习和模仿国外先进技术、经验等能力较强,但自身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与外资竞争对手存在无法逾越的技术差距。其三,重销售经验和产品设计,轻服务经验的借鉴。一个显著的例子就是中资公司纷纷借鉴个人营销模式,但却将个人营销简单诠释为“利用个人代理人进行产品销售”,导致营销队伍素质普遍低下,无力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孙祁祥说,我国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已成大势,我国保险业的进一步开放,必须要认真考虑和解决至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如何识别和应对进入我国市场的跨国公司滥用市场影响力,防止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的并购行为以及由此对我国经济秩序和经济安全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如何正确引导外资进入经营区域。根据WTO协议,2004年底外资保险进入我国将取消地域限制。然而,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外资公司仍然会将业务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基础设施相对健全、人均收入较高、“簇群效应”明显的东部地区。因此,如何合理、正确地引导外资进入中西部市场,以缓解区域不平衡的状态,是管理层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 如何抵御开放可能带来的风险。引入外资对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无疑具有很大促进作用,但风险也与之俱来,由此会对中国保险市场乃至国家的经济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抵御开放所引致的上述风险最为关键的问题就在于提升中资保险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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