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振兴新战略:培育第二增长极(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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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 12:03 《财经界》 | ||||||||
寻找突破口 中部地区经济“塌陷”有自身改革开放滞后及发展战略方面的原因,但还有一个不容
一是中部地区企业税负相对较重。调查显示,东部地区规模以上工业按销售收入计算的税率和利税率均最低,而中西部明显偏高。二是中部地区工业销售税率及利税率明显偏高与出口和外资高度集中于东部地区有明显的关系,我国对外资和出口的政策优惠主要是被沿海地区所享受,特别是出口退税政策统一由中央财政支付则意味着中部地区享受出口的好处少而同时分担着不小的成本。三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采取了东部优先发展的战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而对中部地区则明显缺乏这样的政策倾斜,这种政策倾斜不仅显示在具体的政策支持力度大小上,而且反映了国家对资源配置的一种导向作用,有时候后一种隐性的作用更为明显,这实际是一种发展的外部效应,中部地区明显缺乏这种来自政策层面的外部效应)。中部各省要把发展第二中心作为加快经济增长的突破口,实现双中心发展战略。这是沿海经济成功起飞的一条重要经验。 东部地区快速发展的一个成功经验是资源配置逐步向第二极倾斜,由单极增长中心转变为两极或多极增长中心,甚至出现第二中心逐步超过第一中心的情况,如山东省省会济南的发展明显不及青岛;浙江省会的发展在90年中期以前不及宁波、温州(不是指规模而是指城市的成长性);而广东省深圳的发展远远快于广州。 目前沿海地区多数省份第二极的发展水平要高于省会城市,这部分是国家开放政策使然,部门则是一些地方主动选择的结果,如山东完全可以将资源配置更加倾斜于济南。相反在沿海地区发展相对较差的地区如河北、广西,发展慢的原因也是由于缺乏第二极的增长。中部地区没有一个省份在区域内增长中形成了省会以外的第二极。资源配置高度集中于国有企业及省会单中心城市,结果必然导致二元经济结构的强化。所以,我们认为中部地区的振兴关键是培育各地第二极,培育出新的强势增长城市。 1.中部各省要把发展第二中心作为加快经济增长的突破口,实现双中心发展战略。各地根据区位和产业特点确定第二发展极,国家和省级政府对这些地区采取更加优惠的财税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在促进第二发展极过程中要把规划亚都市圈经济与加快产业集群结合起来,充分体现区域整体优势。目前具有真正都市圈经济特征的只有沿海的珠三角、长三角和环京津地区,其他一些地区仅存在亚都市圈或雏形。目前主要的亚都市圈或雏形是:东北城市群、福建沿海城市群、安徽沿江城市群(加江西九江)、武汉亚都市圈、成渝亚都市圈、河南中原城市群等。中部地区要以亚都市圈为依托,建立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链和产业群,即围绕着亚都市圈建设一批以劳动密集型和实用技术为基本定位的专业化制造加工基地,且各专业制造加工基地间形成紧密的加工链条和服务链条。都市圈内的城市群实际上也是一条大产业链。 2.鉴于目前中部地区国有经济比重过高,非国有经济成长环境差,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在改善中西部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上采取前所未来的开明政策。应对在中西部新创办的私营和个体企业一律实行5年为期限的减半征收各种税收政策;应对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产业则实行5年全免税政策;应对新增劳动力达一定数量的各类企业实行一定的优惠减免和政策性补贴。 3.提高中部地区的出口竞争力。 由于沿海地区人均GDP水平已相对较高且已具备较强的自主发展能力,国家可以适当调整出口优惠政策,支持中部地区发展。现阶段对中西部地区可以采取中央财政全额负担的出口退税政策,同时逐步减少中央对东部地区出口退税的分担比例。制订相应的政策鼓励措施,促进沿海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部地区转移。 4.增加中央对中部地区的转移支付,主要用于:(1)中部地区县域和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道路、通信设施等);(2)在中西部地区统一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同时,增加中央和省级政府对教育事业费支付的比例。 5.建议国家尽快制订区域协调发展规划。惠及十几亿人的全面小康建设关键是中西部地区人均收入整体性的上新台阶,使所有的省市区人均GDP尽快超过1000美元,并较快地上升到1500美元。目前中西部仅吉林、黑龙江和湖北、新疆四个省区人均GDP达到了1000美元,多数省区人均GDP不足800美元。目前东部与中西部差异的扩大不利于国家整体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也不利于扩大内需。建议国家把中部振兴作为一项新的战略决策,尽快制订区域协调发展规划,把加速中部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作为解决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矛盾的区域突破口。 作者: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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