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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关注的安全问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 17:47 《数字财富》

  

  令人关注的安全问题

  结算代理是一种必须通过中介机构的交易安排,安全问题为不少企业所关心。为控制
金融风险,防范结算代理人恶意操控丙类成员的账户,中央结算公司设置了必要的防范措施:一是丙类成员可以随时通过中央结算公司提供的电话语音查询系统实时监控和查询自己的账户,二是结算代理人必须按期向其委托人发送对账单。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通过债券结算代理人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与通过证券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有本质的区别,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财渠道。二者的差别在于,委托理财是将资金全权委托给证券公司进行运作,一定时期之后按照协议取得收益,委托人在委托期间很难监控资金的使用,因此具有很大的操作风险。这一点已在今年的证券市场中得到证实,许多上市公司深陷委托理财陷阱并引发巨额亏损的报导更是屡见媒体。

  而债券结算代理则不然,投资人只是委托代理人开立账户,账户的所有权仍是委托人自己的;尽管委托人将自己的债券账户的结算操作权委托给了代理人,但由于具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因此风险是可控的。

  不仅如此,相对于近年交易所市场证券公司回购业务中挪用客户保证金事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回购业务制度优势凸显。

  这是因为,银行间市场实行的是一级托管体制,账户集中管理,有效地制约了债券挪用等违规行为。回购交易当中,中央结算公司根据回购双方发送的并相匹配的回购结算指令进行实时全额结算。而且,为避免纠纷和控制风险,回购交易双方必须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主协议》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主协议》。

  而交易所国债市场对国债标准券实行的是二级托管,回购交易以席位为单位进行结算,而不具体体现单个账户,这一点为券商挪用客户债券提供了便利,违规资金流入股市的情况因此无法得到及时的监管。此外,由于二级结算和标准券管理都在证券公司的自营账户内进行,这一点无形当中也增大了证券公司的代理风险。

  当然,尽管银行间债券市场对于非金融机构有如此多的吸引力,但仍需要希望到此“淘金”的投资者保持理性,并应具有一定的债券投资知识和风险承受能力。一是债券结算代理毕竟只是一种债券结算操作方式,投资决策仍需投资者自己做出;二是虽然债券投资向来被认为是一种收益稳定的投资品种,但在宏观走势出现波动的时候,特别是在利率预期上升的时期,在缺乏做空机制的情况下,投资债券市场还是有相当大风险的。去年以来开始的债券市场熊市,已经给部分投资者上了一堂生动和无奈的风险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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