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辅礽:非公有制经济之我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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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17:56 中国经济时报 | |||||||||
到底为什么要发展私有经济呢﹖说到底,为了发展社会经济的需要。私有经济越发达,市场经济就越发达;市场经济越发达,整个经济就越发达。这个道理很明白,没有私有经济,哪有市场经济呢﹖前面讲过,在公有制基础上是不能建立市场经济的,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就是私有经济。历史上是这样,现实也如此。发展市场经济的目标又在于提高生产效率,而不是象有的人认为的市场经济是不可逾越的阶段。不可逾越就是没有经历这个阶段,所以要补上这一课。计划经济实行得太早了,现在实行市场经济,将来时机成熟了再重新实行计
文/董辅礽 我在这里讲的非公有制经济,指的是私营经济,范围较小。为什么一定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呢﹖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解释清楚,有这样几个说法,我们来逐个认识和分析一下: 第一种说法是我国的生产力发展具有多层次性,因此需要有相应的多种所有制与这个多层次性相适应。先进的现代化社会化生产力需要有国有制经济与之相适应,因此需要有国有制经济的存在,另外还有非常落后的生产力,因此需要有私有制经济与之相适应。这个说法很普遍,但这个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第一,生产力永远是多层次的,现在是,将来也是。先进的技术总是首先在某个领域中运用,其他领域就会相对落后,生产力的推动是逐步的,所以生产力永远是多层次的。第二,按照此说法,私有制就必然与落后的生产力相适应。这是从马克思理论中的一条规律里推出来的:即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性质。依此类推,生产力变化了,生产关系就随之发生变化。但马克思的这一规律是从历史发展长河中概括出来的,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并不是象穿鞋一样,同样的生产力可以有相当多的不同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反过来,同样的生产关系也可以与相当多的生产力相适应。 我举一个例子,温州的鞋城,最初的凉鞋生产力很落后,是用烙铁等工艺,后来发展到注塑,都是家庭作坊式生产,这表明同样是家庭作坊式的生产关系可以与不同的生产能力相适应。私有制并非法定与落后生产力相适应,它可以与非常先进的生产力相适应,特别是现在科技的发展,劳动的组织方式都发生了变化,它已经不需要再把劳动者集中到一起,只是通过网络就可以把劳动者联系起来。因此,多发展私有经济是由生产力的多层次决定的观点,是不对的。 第二种说法认为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我国的发展没有经历新民主主义阶段,要补上私有经济这一课。但初级阶段观点的归纳并不能作为理论基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发达,所以要发展私有经济,但初级阶段有多长呢﹖十六大讲初级阶段是一个很长的时期,究竟有多长﹖不知道如果到了2050年达到小康社会了,也就是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时候,私有经济怎么办呢﹖现在生产力落后,商品不足,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发展私有经济。但到了那时候,生产力发展了,还要不要私有经济呢﹖按照这一说法的推理,当然不要,而需重新公有化,这个理论暗含着重新公有化的意思,意味着现在实行私有经济是不得已的措施,或者说是权宜之计,这是不对的。这些理论不成立,不能自圆其说。 那么,到底为什么要发展私有经济呢﹖说到底,为了发展社会经济的需要。私有经济越发达,市场经济就越发达;市场经济越发达,整个经济就越发达。这个道理很明白,没有私有经济,哪有市场经济呢﹖前面讲过,在公有制基础上是不能建立市场经济的,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就是私有经济。历史上是这样,现实也如此。发展市场经济的目标又在于提高生产效率,而不是象有的人认为的市场经济是不可逾越的阶段。不可逾越就是没有经历这个阶段,所以要补上这一课。计划经济实行得太早了,现在实行市场经济,将来时机成熟了再重新实行计划经济。既然要重新实行计划经济,那么私有经济就要消失。这些理论最后都归结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这一点上。因为是初级阶段,所以要发展私有经济,要实行市场经济。将来初级阶段结束之时,计划经济就要实行,市场经济就要减少。这些观点是不对的。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第二种比市场经济更好的匹配资源的方式,而且生产力越发达,社会化程度越高,越不能实行计划经济。就我个人看来,市场经济在可遇见的未来将继续存在,并且发展下去。 但这里也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是不是私有经济可以长期存在呢﹖市场经济长期存在,那么私有经济以及私有制也将长期存在,这与共产党宣言中的说法如何一致﹖因为共产党人的一切理论可以归结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我们常把私有制看作是万恶之源,这来源于私有观念,因此要消灭私有制。德语原版中的“消灭”一词来源于黑格尔的哲学理论。黑格尔解释消灭一词有两个意思:保存,保持;停止,中截。那么中文翻译的“消灭”一词可以理解为“保持”,也可以理解为“停止”,但没有中文意义里“消灭”的意思。德文中辩论思想是肯定之中没有否定,否定之中有肯定,没有绝对的否定。我个人理解,这个德语词应该翻译为“扬弃”,既否定又肯定。这个词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中提到过。马克思认为“社会资本是对私有资本的扬弃”,那时我们把它翻译成“扬弃”。下面我就讲一下为什么私有制只有“扬弃”。 我在1997年写过《公有制与股份制》的文章,我当时提出有两种公有制:一种是公众所有制,一种共同所有制。共同所有制是指原始社会国家所有制,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是共同所有制。它是指形成了一个地区,一个国家中成员的共同财产,但每一个成员又不是特定共有财产中某一部分的特定所有者。比如,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中的任何一个东西都不专属于某一个人,而是共同所有的财产。公众所有制是指在一个企业,一个社会中形成了社会公共所有的财产,这个财产不可分割,独立于成员,同时每一个成员又是某一财产的某一部分的特定所有者。具体来说,股份公司是投资者投资形成的,股份公司的财产是不可分割的,是投资者共同所有的,同时这个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是由每一个股东所有的,因此,股份公司是公众所有的,是公众公司。最初的公众公司是合作社,由合作社成员出资交纳股金形成。投资基金也是公众公司,道理相同。社保基金,住房基金和医疗基金也一样属于公众公司。公众资本就是对私有资本的一种扬弃,是对私有资本的否定,但同时,这样否定中又保留着私有制,因为每一个投资者又拥有公众资本的一部分。这样,私有制没有被消灭,而是被扬弃了,是既否定又保留。股份证券化之后,资本社会化进程加快了,更多的人可以成为投资者,成为股东,这也是对私有制的扬弃。这种公众所有制的应用范围较广,而共同所有制只能局限在少数领域。 在美国,50%以上的人拥有股票,70%以上的人持有基金,越来越多的人成为有产者,这又与原来理论相悖。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一章中讲到,资本主义的发展出现了一个资本主义的一般积累规律。这个一般积累规律随着资本的发展,一头是财富的积累,一头是贫困的积累。这个贫困不是相对贫困,而是绝对的贫困。这个理论与马克思当时的社会相适应,因为那时股份制刚刚萌芽,而整个社会还是那种情况。但自从公众所有制出现以后,社会财产公众化,资本社会化,社会不再是财富和贫困的两级积累情况,不是出现越来越多的无产者,而是越来越多的人变成了有产者。但这时又要问了,共产党的阶级基础性质发生了变化,从无产者变成了有产者,阶级基础变了,那依靠谁呢﹖需要改变党章吗﹖所以,市场经济消灭不了,私营经济消灭不了,私有制也消不灭不了。这是社会发展的规律。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看待私有财产呢﹖我认为,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都是中性的。那种认为私有财产姓资,公有财产姓社的观点是不对的。财产是中性的,它没有社会属性。既然说私有财产不能消灭,要扬弃,否定中还要保留,那么私有财产要受保护,只有保护了私有财产,才能保护私有经济,才能保护市场经济,这是一连串的问题。怎么保护﹖首先不能说私有财产是万恶之源,也不能根据一个人财产的多少来判断此人是进步的还是落后的,这是十六大的精神,说得非常好十六大提出来发展和完善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目前法律在保护私有财产方面不够完善,宪法中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手段侵害国家和集体财产。这里面没有私有财产。对于外国投资,国家实行不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有化,但针对国内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法律规范中,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中并没有如“不对此类企业实行国有化”的条款。 保护私有财产非常重要,现在出现的大量私有财产转移到国外的现象,就是对这一问题的敏感反应。在我国的规定中,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手段侵占和损害国家和集体财产。国家法律还应该规定,拥有私有财产是个人的基本权利,国家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征收,征用私有财产,要有法定程序和补偿;在其他情况下,不可以征收,征用私有财产。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但私有企业征用土地后可能不只用70年,房屋同样也可能不只用70年。 节选自董辅礽 教授2003年1月18日在武汉大学EMBA及高层经理培训中心的演讲本演讲资料由武汉大学EMBA及高层经理培训中心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