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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科思/文
在美国打开电视随便换几个台,很快就会出现宣传某种所谓特效药的广告,看了令人欢欣鼓舞。但是,广告的结尾却往往是服用这种药后可能产生的各种危险,听了让人不敢尝试。
自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允许制药公司在电视上直接向消费者宣传产品后,4年来,这类自相矛盾的广告充斥着电视屏幕,并且使美国的医疗领域出现了变化。
1997年,由于制药业和电视公司不断施压,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颁布了新的方针:可以播放药品广告,前提是广告中必须“提醒”消费者该药品“可能带来的主要危险”,并且告诉消费者从哪里可能获得“更为具体的信息”。
从此,情况一发不可收拾。1991年,制药公司花在广告上的费用为5100万美元。到2000年,这个数字增至23亿美元。广告做得最多的药品(价格也更贵),其销售量增加了30%至50%。专家们说,这使医疗保健费用直线上升。处方药价格以18%的速度不断上升,是整体保健费用增长率的两倍。
有关专家说,问题并不在于某种特别的药物涨价了,而是新药不断出现,取代旧药。在很多情况下,旧药的效果同样好,而且更便宜。
这个问题使医生们非常担心。美国医学会认为,目前的药物广告只向患者提供了“点滴信息”,并没有提供那些使患者做出明智决定的实质性材料。
美国医学会前会长托马斯·里尔登博士说:“这可能使医生和患者间出现对立,因为患者希望使用他们在电视上看到的最棒、最新、最好的药品,而医生也许觉得没有必要。”
在过去,当一种新药进入市场后,医生们通常都比较谨慎,不会一下子大量使用这种药品。他们需要一段时间,看看这种药是否可能有意想不到的副作用。如今,新药一上市就伴随着数百万美元的广告宣传,制药公司的目标就是在最短时间内让尽可能多的人知道这种药物。
1999年10月,葛兰素—史克公司为其新生产的抗流感药Relenza大做广告。不久,7名服用该药的患者死亡。由于这种药的广告太多,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公布了一项“公众健康公告”,提醒有潜在呼吸问题的患者不要使用这种药物。该机构还认为葛兰素—史克公司的广告有误导作用,已经禁止其播出。这种药目前还在市场上出售,但包装上加上了更为明确的警告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