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6月1日报道,据蒙古国家大呼拉尔(议会)经济常设委员会主席介绍,蒙古目前的债务问题十分严重,内外债压力很大,如解决不好将会严重阻碍蒙古经济的发展。
据介绍,蒙古目前的内债主要包括:政府用于银行结构调整的债务余额532亿图格里克(以当前汇率1美元约合1093图格里克计,约合4867万美元),逾期外债约合3202万美元,需返还蒙古银行约2141万美元,拖欠地方预算累积债务余额1647万美元,拖欠国家预算机构的债务约366万美元、累积内债总额约1.28亿美元,占2001年预算收入的43.6%,预算支出的34%。
另外,截止到目前,蒙古的外债,主要是各援助国与国际组织向蒙古的各种贷款余额达10亿美元以上,超过了蒙古的国内生产总值。蒙古经济专家认为,欧盟国家规定,一国的外债总额不应超过该国国内生产总值的60%,每年接受的国外贷款不应超过该国国内生产总值的3%。如按此规定,蒙古每年接受贷款数目应在3000万美元左右,但实际情况是蒙古每年接受约7000万—8000万美元的各种贷款,这些贷款多数投入到基础设施部门,短时间内难以产生效益。
为了保证贷款的有效使用和良性运作,蒙古议会已开始加强对政府接受贷款的严格检查,不再接受一些时间短、利息高的贷款。
为了处理好债务问题,蒙古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提高税率,加强税收等,同时对债务问题较为严重的能源部门采取了提价和放开的政策,虽然这样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债务问题,但也带来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率上升等问题,影响了宏观经济的稳定。目前,蒙古政府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打击日益猖獗的地下经济。据有关部门的初步估计,蒙古的地下经济约占蒙古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以上,非正常渠道流通的现金量约占国内生产总值30%,打击地下经济,规范经济金融秩序已经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