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国家退休金改革委员会19日批准了俄退休金制度改革总体构想。其宗旨是:在保障基本退休金的同时,将以个人退休基金多缴多得作为改革的基本原则。
据此间新闻媒体报道,俄国家退休金改革委员会决定,将企业和单位上缴的退休基金(数额为职工工资的28%)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作为基本退休金,按照国家制定的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向所有工龄不低于20年的退休人员发放数额相等的基本退休金;另一部分为累积退休金,每个退休者领取的数额取决于他向退休基金上缴了多少。由于工龄和工资的不同,每个人上缴的退休基金数额也不同。这部分退休金将划拨到退休者的个人专用帐户上。
俄计划从2002年开始实施新的退休金发放办法。(记者熊伊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