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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与13国家或地区签1.29万亿人民币互换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4日 01:44  证券日报

  ■本报北京讯 记者闫立良报道

  金融危机以来,央行先后与13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在央行与泰国银行签署了700亿元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之后,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已先后与13个国家和地区货币当局签署了相关协议,总规模达到1.2912万亿元人民币。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在曼谷签署了中泰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互换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3200亿泰铢,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业界专家指出,在新兴市场汇率和利率都有波动的情况下,开展货币互换对泰国来说好处是比较突出的,因为泰国的宏观经济稳定性和中国比不在一个层次上,通过与中国签订货币互换协议,能够提高泰铢的稳定性,进而提高整个宏观经济的稳定性。同时,货币互换规模的扩大也有利于人民币走向国际化。

  至此,金融危机以来,央行已与韩国、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阿根廷、冰岛、新加坡、新西兰、乌兹别克斯坦、蒙古国、哈萨克斯坦、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货币当局签署了13个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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