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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官员称并未歧视中国投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30日 15:31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韦承武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澳大利亚贸易部长西蒙-克林(Simon Crean)9月30日称,该国并未歧视中国国有企业的投资。

  他的这番话是对9月29日澳大利亚矿业大亨Clive Palmer质疑的回应。据《The Australian》报导,Clive Palmer 形容澳大利亚政府针对外国投资的规定含有民族主义色彩,称这些规定对寻求入股澳大利亚资源项目的中国企业不利。

  根据现行法律,美国等国家对澳大利亚的投资即使涉及到的美元金额较高也不必接受审查,但有政府背景的外国实体在澳大利亚的投资不论规模大小都应受到澳大利亚监管机构的审查。

  西蒙-克林称,美国投资在澳大利亚的上述地位是美澳两国在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过程中协商确立的,中澳两国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尚未结束,这一问题显然是谈判中的潜在议题。

  西蒙-克林表示,所有大型外国投资都会受到审查,这并不是对中国的歧视,他认为Palmer应该搞清事实。

  他向CNBC电视频道表示,总的来说,澳大利亚欢迎来自海外的投资,并对所有投资采取非歧视政策;澳大利亚已经批准了大量的中国投资,尤其是在过去几年。

  中国是继美、英之后,澳大利亚的第三大FDI来源地。据英国《金融时报》统计,过去18个月,有90笔来自中资机构的投资方案受到审查,涉及金额340亿澳元(合290亿美元)。

  但近段时间以来,中国大型国企在澳大利亚的收购行为屡屡碰壁。

  中铝与力拓于2009年2月12日签署了合作与执行协议,以总计195亿美元战略入股力拓。但在6月上旬,力拓发布公告称撤销与中铝的交易,力拓将依据双方签署的合作与执行协议向中铝公司支付1.95亿美元的分手费。

  9月24日,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China Nonferrous Metal Mining)称,因为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提出了过于苛刻的限制条件,该公司决定放弃收购澳大利亚稀土生产商Lynas控股权的交易。这些苛刻的条件之一即是,中国有色持有的股权不得超过50%。

  同样是在9月24日,澳大利亚国防部以安全问题为由,阻止中国武汉钢铁集团与澳大利亚一家矿业公司的合资计划。

  随后,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的官员帕特里克-科尔默(Patrick Colmer)向来自中国的投资者发出警告称,中国在购买澳大利亚大型资源企业控股权时需谨慎行事,澳大利亚不会允许该国大型企业中外国投资者持股比例超过15%。这是澳大利亚官方首次明确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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