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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大西洋自由贸易区构想由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 09:12 人民网—人民日报
20世纪90年代中期,欧盟国家将变革跨大西洋关系作为重要议题,力图在新的现实基础上构筑新的欧美同盟关系。“跨大西洋条约”、“新大西洋宪章”、“新跨大西洋盟约”以及“跨大西洋自由贸易协定”等各种版本设想纷纷出台,欧美双方就推动建立跨大西洋自由贸易区的意向尤为热情。 1995年12月,欧美双方在马德里举行的首脑会议上签署了《跨大西洋新议程》和《美欧共同体行动计划》,同意加强两岸经贸联系,并就建立跨大西洋自由贸易区再次进行了讨论。 1998年3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一项“新跨大西洋市场计划”,重提建立一个广泛的欧美自由贸易区的设想。然而,美国当时通过带有域外法权性质的赫尔姆斯—伯顿法和达马托法激怒了欧盟,导致该计划再次搁浅。 2004年欧美峰会上,双方达成要进一步推动跨大西洋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共识。 2005年6月欧美峰会,双方首次提出“推动跨大西洋经济一体化进程和经济增长方案”,该方案包含了合作监管和标准化、资本市场开放和竞争、技术创新和开发、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 2005年9月,美国新保守派提出“以北美自由贸易区和西欧自由贸易区的融合”等为目标的新欧洲战略。 2006年6月欧美峰会上,双方提交了一份有关经济一体化进展的报告,透露了在贸易、知识产权和能源安全方面的一些具体合作成就。 2007年4月,美欧华盛顿峰会签署了《跨大西洋经济一体化计划》,不仅意味着美欧之间旧有经济矛盾的进一步舒缓和消解,而且为今后双方实现经济一体化和构建单一市场打下了基础。同时,会议决定成立“跨大西洋经济理事会”。(升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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