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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莱与荷银初定联姻细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 03:25 第一财经日报
新公司将是一家英国企业,总部设在阿姆斯特丹,并拟由荷兰央行作为主要监管方 王蔚祺 巴克莱银行(Barclays)与荷兰银行(ABN Amro)的合并谈判有了新的进展,两家银行已经确定了合并后新公司归属国、地点以及高管任命方案等。 新公司将是一家英国企业,主要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已经就合并交易与英国和荷兰的监管层进行接触,并试图将荷兰央行作为主要的监管方。 荷兰央行周二表示,对交易谈判的进程密切关注,但是荷兰财政部对此次合并拥有最终核准权。荷兰财政部长将最终评估交易的市场影响力,并与荷兰央行进行商议。 根据荷兰法律的规定,国家政府需要对任何股份变动比例超过20%的金融行业交易,或者五大银行之一的交易进行评估。相关决定必须在合并申请递交后的3个月内作出。目前荷兰银行是荷兰最大的银行。 合并后新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将由巴克莱银行任命,而董事会主席则由荷兰银行来挑选。新公司的总部将设在荷兰银行的“家乡”阿姆斯特丹。 伦敦Blue Oak Capital的分析师Simon Maughan,在听说新公司的总部将设在阿姆斯特丹后感到很意外,“对于一家全球性的银行来说,从国际金融中心搬迁到金融后方城市,这是一个相当大的让步。” “他们向市场披露越来越多的细节,可能是想表明,他们洽谈的态度是非常认真的。”荷兰一家基金Eureffect BV的货币经理Rene Bastiaenen表示,但是“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问题,重要的议题是收购价格、战略,以及在目前巴克莱与荷兰银行业务交叉很少的情况下,合并后如何产生协同优势”。 目前两家银行的市值加总超过1600亿美元,合并后将位列世界第六大银行,排在摩根大通银行之后。尽管目前他们表示谈判只处在初级阶段,但是依然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 但是先前主张荷兰银行解体的激进股东TCI Fund Management周二表示,荷兰银行应该寻求其他的收购要约,而不是仅仅局限于跟巴克莱的洽谈。TCI的新闻发言人Paul Kaju表示,荷兰银行应该考虑来自“其他可靠的机构”的收购提议,从而为股东赢得最高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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