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新议案要求严审外资 可能影响我企业在美投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 10:52 环球时报

  美新议案要求严审外资

  有媒体称,此举可能影响我企业在美投资

  本报驻美国特约记者 薛蒙 本报记者 段聪聪

  中国国有企业想进入美国可能会更不容易。近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一项新的议案,该议案要求,凡被认为是受海外政府“控制”的企业,都必须接受海外投资委员会(CFIUS)45天的调查。如果不出意外,参议院近期也会通过类似法案,总统签署后将正式实施。

  2月28日,众议院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这项议案,扩大了海外投资委员会审核的交易范围。议案规定,对由外国政府“控制”的企业要实行45天的调查制度,并加强了国会和情报、安全部门在审核中的参与程度。民主党人士马龙尼说,“这个议案包含了非常严厉的保护国家安全的规定。例如,如果外国企业没有履行协议中降低安全风险的条款,海外投资委员会就有权重新对该投资项目进行审核。”

  有媒体分析称,由于这里指的“控制”并不和政府持股比例直接挂钩,而是一种综合的、事实性的衡量,因此我国国有或国家控股企业未来投资美国时将会受到该法案的影响。事实上,近两年来一些中国企业已经通过并购美国企业的方式在美投资,例如中国联想集团收购IBM公司的个人电脑业务。“9·11”袭击发生后,美国国内对国家安全的关注度大大提高,在外资审核方面出现了泛政治化的倾向。根据美国商会的统计,2005年外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超过1100亿美元,英国是在美投资的第一大国。有专家分析认为,美国这项议案的通过并不仅是针对中国,但是美国的议员们肯定考虑到了中国因素。

  目前,海外投资委员会是美国对外资进行审核的机构。去年该委员会批准了迪拜一国营港口管理公司对6个美国港口的经营权交易,引起了美国国内关于国家安全的争论。国会两党议员均批评该委员会没有充分考虑该交易涉及的国家安全问题,当时就想对现行的相关法律进行修正,但未能成功。

  国会两党的议员强调说,此次通过的法案是经过谨慎斟酌的,极力避免打击外国投资者在美国投资的热情。美国总统布什和美国主要的经济组织、国际投资组织也都对这一议案表示欢迎。他们认为,“这个议案在保护国家安全和鼓励外国投资间保持了重要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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