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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起涉农贸易救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6日 03:16 第一财经日报
欧盟马铃薯淀粉今起须缴反倾销税 李溯婉 今天起,进口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淀粉时,应向我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昨日,商务部发布2007年第8号公告,公布了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案的终裁决定,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倾销幅度为17%~35%不等,并由此对中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 据了解,本案是商务部应国内产业申请发起的第一起涉农产品反倾销案,于2006年2月6日立案,经过初步调查,于2006年8月18日发布初裁公告,并决定对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初裁决定公告后,商务部继续对倾销和损害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进一步调查,终裁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倾销并对中国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 马铃薯淀粉是以马铃薯为原料加工而成的由多葡萄糖分子组成的一种白色粉状物,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石油化工、造纸、纺织、饲料、发酵、铸造、建材等工业领域。 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庆锋向《第一财经日报》反映,来自欧盟的马铃薯淀粉自2005年五六月份出现大幅度的价格下降,尤其是秋季生产期开始之后,价格降得更厉害。往年1吨由欧盟进口的马铃薯淀粉,加上运费、关税等,售价应在5500元至6000元之间。但2005年暴跌至每吨不足3000元。欧盟企业之所以能以这么低的价格出售,主要是欧盟有高额的农业补贴,光针对马铃薯的补贴就有三四种之多。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经济发展研究所研究室主任陈学君则指出,中国的马铃薯淀粉产业和国外相比发展较晚,比较脆弱,现在全国的年生产能力在30多万吨左右,不能满足50多万吨的市场需求,有相当数量的马铃薯淀粉需要进口。目前国内马铃薯淀粉的市场价格在4000元左右,欧盟的马铃薯淀粉在中国卖到每吨3000多元,不可避免地给中国的马铃薯淀粉产业带来严重的冲击。 据商务部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商务部在接受申请后快速立案,在国内企业生产季到来前发布初裁公告,一年内发布了终裁公告,不仅维护了国内产业发展,同时使东北、华北、西北和西南贫困地区300万农户增加了收入。 欧盟反倾销律师余盛兴昨日接受本报采访时则谈到,倾销不是中国或者非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的“专利”,被诉倾销也不是中国企业特有的。在外国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大幅度增长的同时,中国也应加强合理使用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措施。 目前,中国对外使用反倾销已有40多起案子,在使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国内产业安全方面逐渐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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