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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成思危:将投物权法一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 09:28 《财经》杂志网络版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明确支持3月通过《物权法》,对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应当平等保护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特派记者 严江宁 发自瑞士达沃斯】1月25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在瑞士达沃斯举行的世界经济论坛上表示,在3月即将召开的全国人代会上,将审议并通过《物权法》。这一旨在对国有、集体和私人财产进行保护的法律对中国至关重要。“我本人将投一票。”

  所谓“物权”是财产权利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通俗地说,物权就是人们对自己拥有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以及对小到各种日常生活用品,大到汽车、飞机等动产的支配权利。而《物权法》就是规范人们取得、出让、出租、赠与这些财产及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最基本的法律规则。

  《物权法》为国家的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自该法律草案于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提交审议,至2006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四年间总计审议七次,创造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之最。

  据成思危介绍说,《物权法》旨在保护国有的、集体的和私人的产权,但审读过程中争议较大,其争执点主要是“平等保护”的提法。有些人不同意对公有经济、私有经济都要平等保护。“但是一定要平等保护,才能有市场竞争。所以应当平等保护。”他认为此法在3月即将举行的全国人代会通过的可能性较大。

  “我个人会投一票,当然我只有一票。”他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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