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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穗正式起诉东京证交所要求赔偿415亿日元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 22:54 新浪财经

  瑞穗正式起诉东京证交所 要求赔偿因错下卖单而造成的415亿日元损失

  新浪财经讯 据10月27日日本媒体报道 因去年12月发生的嘉克姆(J-COM)股票下错卖单而蒙受了407亿日元损失的日本瑞穗金融集团旗下的瑞穗证券于27日宣布,该公司已正式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东京证券交易所赔偿其415亿日元的受害损失。对于瑞穗证券公司认为的“东京证券交易所的系统不完备而使其损失扩大”一事,东京证券交易所的西室泰三社长反驳说:“我们不负有法律责任。”对东京证券交易所来说,因下错卖单而被证券公司告上法庭还是第一次。此次审判的结果估计可能会对预计2009年东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和该证交所与纽约证交所的合作战略带来影响。

  瑞穗

证券认为如果第一次向东京证交所
股票
交易系统发出撤单指令成功的话,其损失只有3亿日元左右。因此其要求赔偿的损失金额为扣除了3亿日元后,剩余的金额加上诉讼费和律师费等的合计。正因为损失对瑞穗证券的控股公司瑞穗Financial Group(FG)的合并决算造成了恶劣影响,所以干部们要求提起诉讼的理由是“如果不解决高度透明度问题,瑞穗Financial Group(FG)有可能被股东和股东代表起诉的危险”。

  东京证交所27日对此次被起诉发表评论认为“我们已经了解了诉讼状的内容,我们也想明确我们的立场”。对东京证交所来说,瑞穗证券要求赔偿的损失的规模相当于其2年以上的合并纯利润。因此,他们以“如果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就不应该负有赔偿责任”这一被称作交易者的内部规定为挡箭牌,确定了全方位争辩的应对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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