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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中越皮鞋反倾销 最终由征税5年改为2年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6日 10:28 南方日报
最终通过方案由最初的征税5年改为2年,我商务部表示损害中国企业正当权利 据新华社电 卢森堡消息:欧盟理事会5日在卢森堡举行的会议上投票表决,批准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征收正式反倾销税的方案。根据该方案,欧盟从10月7日起,分别对两国皮鞋征收16.5%和10%的反倾销税,为期两年。而目前不包括在临时性反倾销税征税范围内的童鞋,将纳入正式反倾销税征税范围。 欧盟理事会在声明中说,欧盟委员会去年7月开始对有关中国和越南产皮鞋倾销的指控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对中越两国皮鞋征收反倾销税,以“保护欧盟的鞋类市场”。 本月4日,欧盟25个成员国常驻欧盟代表在布鲁塞尔投票通过了这一反倾销方案。当天的投票结果为12国反对,9国赞成,4国弃权。由于欧盟规定“弃权”算作“赞成”,因此这项提案勉强过关。 欧盟成员国在对中越两国皮鞋征收反倾销税的问题上争执已久。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国要求实施反倾销措施,而瑞典、德国、英国、丹麦等国则强烈反对,称这一做法将严重损害欧盟皮鞋进口商、批发零售商以及消费者的利益,而且有违自由贸易原则。由于内部反对意见强烈,最终通过的上述方案不是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最初提出的征税5年,而是两年。 欧盟委员会自今年4月7日起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征收为期半年的临时性反倾销税。在半年时间内,欧盟对中国产皮鞋征收的反倾销税从4.8%过渡到19.4%,对越南皮鞋的反倾销税从4.2%过渡到16.8%。这一临时性反倾销措施将于10月6日到期。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5日表示,中方注意到,欧盟在此案上将反倾销措施由通常的5年期限改为2年,终裁税率比初裁税率有所下降。但中国企业和产业界对欧盟最终决定对我皮鞋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表示不满。崇泉指出,中方认为,欧盟在此案立案、调查和裁决过程中存在诸多与WTO规则和欧盟反倾销法不符的法律缺陷,欧方对中国皮鞋采取反倾销措施缺乏法律与事实依据,损害了中国皮鞋企业的正当权利,中方将密切关注和评估事态的进一步发展,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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