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敌意收购去荷兰避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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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 23:04 新浪财经 | |||||||||
当意大利时尚品牌古驰(Gucci)和卢森堡钢铁公司Arcelor SA面对敌意收购要约时,它们都选择了同一处避难所──荷兰。 和其他欧洲国家的管制不同,荷兰允许公司创建一个基金会,荷兰语称之为stichting,基金会有时持有具备特别投票权的股份,有时还可以保护资产免受业界狙击手的侵害。有些立法者和律师担心这类基金会会像阿姆斯特丹的妓院和大麻店一样成为极端自由社会的
法官胡布•威廉斯(Huub Willems)是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企业合议庭的负责人,他说,“谁都可以来到荷兰,找一个公证人,10分钟后就可以拥有一个基金会了。”企业合议庭负责审理此类事宜引发的纠纷。 Arcelor上月早些时候在荷兰组建了Strategic Steel Stichting基金会,为的是保证旗下加拿大业务Dofasco──也许还包括自身──不会被米塔尔(Mittal Steel Co.)掌控。米塔尔为了避免反垄断问题,同时也为了筹集用以收购Arcelor的资金,打算在收购Arcelor后出售Dofasco。米塔尔上周五已将收购Arcelor的出价提高至233亿欧元(合297.6亿美元)。不过基金会章程规定5年内不允许出售Dofasco。即便这种策略不能阻止收购,也会为米塔尔一方制造麻烦。 欧盟官员对这类保护性策略忧心忡忡,近20年来一直在努力扫除欧盟25国的整合障碍。不过上周六生效的新欧盟收购法允许建立基金会,其他保护性措施也将继续得到执行,原因是欧盟成员国不愿失去保护本国公司的能力。禁止“阻挠行为”的条款并未出现在最终确定的法律中。 举例来说,根据新的欧盟法律,德国公司的买家仍须争得公司员工的同意才能最终达成交易。在瑞典和丹麦,收购者还要对付特别投票权,特别投票权可使股东无需占有大部分股权便可以控制公司。基金会在荷兰仍然得到承认。 基金会可以保护慈善机构和其他非盈利性组织的利益,不过长期以来它也被用作保护主义的工具。皇家壳牌石油公司(Royal Dutch/Shell Group)1907年最早创建了保护性基金会,公司董事会因此获得了更大的投票权以抵制不受欢迎的收购者。鹿特丹律师事务所NautaDutilh的律师保罗•斯托姆(Paul Storm)表示,那个时代的观念是将“该死的外国企业”排挤在外。 10年来,荷兰抵制外国企业收购的情况有所减少,相反,外国公司却逐渐开始采取设立基金会的做法。奢侈品行业1997年整合时,古驰便聘用了伦敦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 Flom的律师斯科特•辛普森(Scott Simpson)制定保护性策略。 作为敌意收购方面的专家,辛普森曾经参与了欧洲几宗最大的并购交易,其中包括沃达丰(Vodafone)与曼内斯曼公司(Mannesmann)、Sanofi与 Aventis的合并。辛普森的合作者包括De Brauw Blackstone Westbroek驻阿姆斯特丹的律师马丁•奥尔芬(Martin van Olffen)。当法国奢侈品集团LVMH Moet Hennessy Louis Vuitton SA持有古驰34%的股权时,古驰向基金会发放了同样数量的股票来稀释LVMH的股份。 古驰2001年最终同意被LVMH的竞争对手PPR SA收购。 从此以后,辛普森和其他很多律师开始运用基金会对抗其他敌意收购。2001年,辛普森从前的合作伙伴奥尔芬为使房地产集团Rodamco North America免遭Westfield 这次,他代表Arcelor站在基金会一边。他表示,“我看到米塔尔意图迫使Dofasco出售时,我就想到了基金会。” 米塔尔表示,对Arcelor的收购并不取决于是否出售Dofasco。不过基金会将来可能为米塔尔制造麻烦:美国反垄断监管机构批准了公司的收购要约,不过条件是米塔尔出售Dofasco或者“其他替代资产。” 基金会条例可能造成这样一种局面:全球头号钢铁制造商的重要部分Dofasco被反对并购的三人董事会控制。两位基金会成员是Arcelor首席法律顾问费德里克•布莱德尔(Federik Van Bladel)和Arcelor前董事会成员罗贝尔•于德里(Robert Hudry)。米塔尔的律师正在想办法解散基金会。Arcelor表示还有其他保护性措施。 (《华尔街日报》中文网络版供稿并保留版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