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与东盟达成协议 2010前取消90%进口商品关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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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 15:34 新华网 | |||||||||
新华网首尔5月1日电 (记者 张锦芳) 韩国外交通商部通商交涉本部4月30日宣布,韩国与东盟已就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商品自由贸易达成协议。 据韩国《每日经济新闻》1日报道,韩国和东盟贸易谈判代表最近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除泰国以外的其他9个东盟成员国代表与韩国代表就双边商品自由贸易事宜磋商后达成协议。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韩国和东盟将在2010年底前分别取消90%的进口商品的关税;2016年底前将7%的进口商品关税降至5%以下。鉴于其余3%进口商品的“敏感性”,双方将采取将其排除在进口商品目录之外、长期降低关税、设定最少进口数量等措施加以保护。 据报道,所谓具有“敏感性”的进口商品,主要指农产品。其中韩国将大米、鸡肉、活鱼、冷冻鱼、蒜、洋葱、辣椒和大部分水果等列入3%的“敏感性”进口商品目录。 韩方提出将韩国和朝鲜共同开发的开城工业园区的产品定为“ 韩国产”并列入韩国和东盟自由贸易范畴。对此,双方尚未达成一致,但商定在本月中旬举行的韩国和东盟贸易部长会议期间将具体讨论这一问题的细节。 韩国和东盟将于本月中旬正式签署双边商品自由贸易协定。而东盟主要贸易国家之一的泰国没有参加韩国东盟有关商品自由贸易的谈判,并决定不签署商品自由贸易协定。此间舆论认为,由于泰国的缺席和双方未能就开城工业园区产品进口问题达成一致,韩国东盟商品自由贸易协定只能算作“半拉子协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