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知识产权官员表示诉诸WTO尚无时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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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16:42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滕晓萌 北京报道 这是克里斯·伊斯雷尔(Chris Israel)的第四次中国之行。
自从去年7月被美国总统布什任命为协调国际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的总统助理之后,伊斯雷尔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与中国各政府部门和行业不断沟通,以及协调美国政府内部的态度。 4月底,2006年中美商贸联委会刚过去两周,在中美商贸联委会期间,中国宣布了一系列打击盗版以及支持正版软件的行动。伊斯雷尔说,他这次来中国的目的,是进一步落实中美商贸联委会上的承诺、评估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情况、了解中国知识产权执法情况,以及与中方商讨合作新的渠道。 4月26日是世界第六个知识产权日,伊斯雷尔在北京接受了包括本报记者在内的采访。 诉诸WTO没有时间表 记者:中美双方的对话有何进展? 伊斯雷尔:仍然是“任重道远”,我们注意到有些领域取得了进展,但仍有些领域有待改善。第一,中国需要加强刑事执法,更多案件转移到刑事执法;第二,加强零售市场盗版的打击力度;第三,加强对非法光盘生产的打击力度;第四,专利申请、批准更加透明,申请中信息的保护应该得到落实;此外,应该加强阻止假冒产品流出国境。 我们也注意到中国高层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中国在软件保护、打击盗版等方面确实有进步,但是我们强调的是结果,必须以实际行动取得结果。 记者:美国贸易代表波特曼曾经提到,想把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提交到WTO,这方面美国政府的最新态度是什么? 伊斯雷尔:波特曼确实曾经说过,如果WTO被认为是一个合适的渠道,他将采用贸易手段,包括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在WTO的规则中,要求成员国政府提供强大、高效的执法。目前,这只是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一个选择。 记者:美方并没有为此制定时间表? 伊斯雷尔:是的,这只是美国政府的一种考虑。 记者:去年波特曼曾经向中国政府写信,要求中国政府提供知识产权执法方面的更多情况,否则美国将采取相关措施,不过后来美国政府并没有采取什么措施。 伊斯雷尔:美国政府此次延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的63.3条款,因为这一条款提供了一个框架,可以要求WTO成员国提供有关信息。中美确实在此问题上有过争议,但现在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 记者:一些中国官员认为,美国政府要求的信息可能会涉及到商业秘密,并且双方是不公平的,您怎么看? 伊斯雷尔:我们提出的请求和其他国家一样,同时,我们要求获得的都是公开信息,只是希望获得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在刑事执法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我们真正的挑战在于执行情况,我们必须看到有意义的结果,这也是我们一直和中国政府保持接触的原因。 共同教育双方企业和消费者 记者:在北京使馆区的周围,有一些出售盗版光盘的地方,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购买光盘的大部分是外国人,您对此有何看法? 伊斯雷尔:副总理吴仪在这次商贸联委会上也以一种外交方式提到了这个问题,并且取得了效果。我想这也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挑战:中美政府都必须教育自己的消费者,这种行为侵犯了商标权、著作权,同时也支持了盗版组织。 记者:在中国盗版产品的生产工厂中存在一种情况,大部分工厂从事的都是加工贸易,其订单和图纸由外方提供,他们自己并不知道自己正在生产盗版产品。 伊斯雷尔:我想这是一个供应链管理的问题,中美政府和企业可以寻找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美国一些行业协会和企业已经行动起来,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侵权问题。 记者:美国政府多次谈到对保护情况的评估,这些评估的依据何在? 伊斯雷尔:评估是很困难的,因为环境总在变化。我们之前使用TRIPS的63.3条款,就是为了得到更清晰的数据,从而成为解决问题的一个基础。每年有多少刑事案件,包括中国政府前一段时间提到的几次突击检查,以及关闭了几条生产线等数据,都可以说明现在的进展情况。同时,我们也采用行业的数据,每个行业会根据市场搜集的大量数据,以及从会员企业得到的数据,做出关于中国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估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