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强化向外国投资者征税标准 避税天堂公司在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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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16:24 新浪财经 | |||||||||
日本财务省强化向外国投资者征税标准 取道“避税天堂”的公司也不例外 据2006年4月6日3时日本的读卖新闻报道 日本财务省确定了强化向外国投资者征收利息所得税的方针。 外国投资者在避税天堂设立公司或把基金转为债券的利息,从而在日本免除缴纳所得
在日本,每年约有总计数千亿日元规模的利息不被征收税款,为此日本政府每年征收税款要减少数百亿日元,为了防止逃避课税,财务省欲在2007年内进行税制修改,并修改所得税法。 日本企业、外国企业在日本设立分公司(日本法人)发行证券所获得的利息,投资者在领取的时候,原则上日本政府要预先征收15%的所得税。但是,外国企业在日本的分公司等所发行的债券,如果属于没有和日本缔结租税条约的国家的投资者是不在扣税范围之内的。 因为这个原因,即使是那些和日本缔结租税条约的欧美的外资基金、企业,也通过在没有和日本缔结租税条约的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等所谓的“避税天堂”设立空头公司,如果购买证券,其利息也不被扣税。 日本财务省将修改所得税法,以期把外国企业在日本的分公司发行的债券利息全部纳入征收税款的对象,同时还确定了同日本没有签订租税条约的国家的投资者也应缴纳税款的方针。(天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