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寻求新加坡和香港帮助打击逃税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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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 16:03 新浪财经 | |||||||||
据欧盟委员会(The European Commission)一位官员透露,他们希望把新加坡和香港这两个世界上发展最快的金融中心纳入反逃税合作协议中来。 作为欧盟(European Union,简称EU)执行机构,欧盟委员会多年来一直在努力打击欧盟成员国公民为逃避税赋而向欧盟辖区以外国家和地区转移资金的行为。委员会近年来已说服所有成员国以及诸如泽西岛(Jersey)、格恩西岛(Guernsey)和瑞士等这些在贸易上依赖欧
这些采纳共同措施的国家和地区加强了相互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还从他国公民在本国银行的存款帐户中扣除部分税款转交其所属国政府。 新加坡和香港既不是欧盟成员,也不属于上述所谓“属地”,因此到目前为止尚未被纳入这些共同协议框架中。近几年来,随著亚洲富人的资金大量涌入新加坡和香港,这两个地区作为私人银行业务中心的吸引力在不断增强,由此吸引越来越多的欧洲人把资金向这里转移。正因为此,欧盟十分希望加强与这两个金融中心在反逃税方面的合作。 根据新加坡金管局发布的数据,截至2004年底,新加坡资产管理业管理下的资金总额超过了5,700亿新加坡元(约合3,490亿美元),而1998年底时,这个数字只有1,500亿新加坡元。据波士顿咨询公司(Boston Consulting Group)驻新加坡负责人罗曼•斯考特(Roman Scott)的估计,新加坡私人银行业总资产高达2,000亿新加坡元。 私人银行客户在银行开设帐户并接受其在投资和财产继承等方面的顾问服务。这些客户的帐户中通常至少有100万美元的资金。把钱存在国外的银行帐户中,户主便可逃避国内的税收。 一位官员称,欧盟委员会将努力寻求成员国财政部长对与新加坡和香港进行谈判的授权。在代表欧盟与其他国家或机构进行征税方面的谈判之前,欧盟委员会需先获得成员国政府的许可。 香港和新加坡都与很多欧洲国家签订了税收协议,协议中也都有关于应向外国税务当局提供何种资讯帮助的规定。这些协议还规定,欧盟成员国在请求提供协助之前需提供被调查者逃避新加坡或香港当地税务的证据。欧盟委员会希望能够扩大协议范围,使其在无需提供上述证据的情况下也能得到香港和新加坡提供的信息帮助。 香港财政司司长的一位发言人称,香港一直在现有协议的框架下致力于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流。财政司将与商界代表就是否需进一步采取措施交换意见。他还表示,当局也注意到,各国为了更好地打击逃税避税行为对信息量和信息透明度的要求不断提高的国际趋势。 新加坡财务省的一位发言人称,在现有协议下,新加坡已经在信息交流方面提供了必要的协助。任何新的国际协议都需根据其具体情况重新评估。(《华尔街日报》中文网络版供稿并保留版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