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欧日等国的科技战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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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 13:59 《企业文明》 | |||||||||
美国:以科技战略保持“一超”的国家利益 美国的科技战略目标是保持其“一超”的国家利益。 2004年,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在题为《为了21世纪的科学》的研究报告中强调:“在保障国家未来的安全、繁荣,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上,科学是一项关键要素
2004年美国投入巨资,加紧推行一系列被称为“美国创新的基础”的重大研究发展计划,“将科学成果转化为国家利益”,确保其“一超”地位。 美国科技的首要任务是反恐和保卫国土安全,科技成为国家反恐的重要支撑,反恐研发取得很大进展,如:生物监测、生物盾牌、大气监测、核辐射检测、商用飞机防袭等。 振兴美国经济是美国科技的另一重要使命,为此,大力研究纳米技术、网络与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以及氢能、清洁煤等新能源技术,以占领21世纪科技和经济的制高点。 此外,在推动雄心勃勃的航天等重点科技计划、气候变化研究等全球性科技计划,以及积极开展“技术融合”(纳米、信息、生物技术和认知科学之间的协同和融合)等方面,也都处于领先水平,体现了其“一超”地位。 美国2002年研发费用占GDP2.82%。 日本:贯彻“科学技术创造立国战略” 日本贯彻“科学技术创造立国战略”的重点有:继续加大科技投入;重视基础研究,力争创造领先世界的科技成果;加强重点领域(生命、信息、环境、纳米)研究开发;推进大科学及防灾安全(核能、航空航天、南极观测和海洋科学技术、地震及火山减灾等)的研究开发;大规模推进科技教育改革,实现国立大学法人化,给大学“松绑”;大力推进“经济活性化项目”,将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出“知识产权推进计划2004”,并加强对日本市场上海外产品侵权现象的打击力度等。 日本2001年的研发费用占GDP3.09%。 欧盟:欲做最具竞争力的联合体 为了实现“到2010年将欧盟建设成为世界上最具活力和最具国际竞争力的欧洲国家联合体”目标,欧盟2004年5月再次呼吁:科技进步永远是欧洲一体化建设的火车头,坚定不移地推进欧洲科技大联合,以科技进步振兴经济,提高民众生活质量,促进政治稳定,逐步实现一个团结、强大、繁荣的“大欧洲”。为此,欧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高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如:发布了欧盟科技发展的六大战略目标,包括:创建欧洲研发“优势极区”,发挥欧洲技术首创精神,增强基础研究的创造能力,吸引顶尖研究人员,强化科研基础建设,加强国家研究计划的协调;发动了“欧洲与基础研究”大讨论,提出了集成优势研究领域,整合欧洲研究机构,创建“欧洲研究委员会”,设立“基础研究基金”,制定新的基础研究发展战略等对策;制定了加速欧洲研究区建设的四大措施:大幅度增加研发投入、不断完善框架计划实施机制、创建研发优势极区、深化创新与创业行动等。与此同时,积极推进欧盟第六框架研发计划、“科学与社会行动计划”、伽利略计划等重大科技计划。 欧盟的研发费用占GDP2%,其中芬兰的研发费用占GDP3.5%,德国2002年是2.5%,法国2001年是2.2%,英国2001年是1.9%。 俄罗斯:“科技创新”再造一流科技大国 在普京总统“振兴俄罗斯”思想指导下,俄罗斯全面实施国家科技创新活动战略,目的是积极有效地利用各种智力潜力,注重原始创新,促进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具体做法是:推动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动,建立合理的机制迅速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管理;完善高等院校的技术创新中心;加速创新成果的商业化进程;维护知识产权等。 同时还确立了联邦创新基本政策,主要有:实现创新发展的总体构想,在国家总目标下,建立独立的地区创新体系;优先发展基础科学、高等教育和高技术产业;对国家技术能力、科研能力、教育能力进行审查;建立创新领域的专业协调联络机制。 俄罗期2001年的研发费用占GDP的1.16%。 韩国:努力进入世界科技八强 韩国科技部提出,要通过对五大要素的改革和创新,逐步由对发达国家“模仿、追赶型”的研发模式转变为“创新型”模式,在今后10年进入世界科技八强和经济十强。 五大要素的创新包括: 创新主体:到2008年把制造业创新企业的比率由目前的40%提高到50%;到2012年建立10所具有世界水平的研究型大学;国家科研院所朝专业化、大型化发展,重点满足国家核心原创技术、大型复合技术等战略储备技术的开发。 创新要素:注重成果转化及其经济效果,最大限度提高投资效益。 成果扩散:实施从研发到成果转化全过程的一揽子支持体制,构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网络化、开放的研发体系,加速成果推广,优化产业结构,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创新系统:形成知识共享型研发基础,建立具有发达国家水平的产学研协作机制,到2008年完成国家科技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国家科委的综合调控能力。 社会基础:加强科普活动,将社会各界注意和关心科技的人群比率分别逐步提高到10%和40%;将科技领域的岗位由2002年的占16.2%提高到40%。 韩国2001年的研发费用占GDP的2.96%。 巴西:制定科技发展《战略计划》 酝酿3年的科技《创新法》于2004年12月2日经总统批准出台,这是巴西科技进步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创新法》旨在鼓励产学研有机结合,并建立起一种和谐的战略伙伴关系,使科研机构和高校参与创新的全过程,以培育和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改变技术成果转化滞后的被动局面,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巴西科技部还制定了科技发展《战略计划》,其核心是要使科技创新达到最大整合,把科技创新从目前联邦政府及部分州政府的行动体系中剥离出来,并转入由各地区和各领域、公立和私营机构广泛参与的国家科技创新体系。 巴西2000年的研发费用占GDP1.05%。 (任真根据有关资料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