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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严厉打击食品原料掺加防腐剂行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15:44 新华网

  新华网雅加达1月5日电 (记者 赵金川) 印度尼西亚警方日前宣布,在食品原料中掺加防腐剂的生产厂家或个人,一经证实将被判处15年徒刑。这是印尼政府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的最新举措。

  印尼商业部国内贸易司4日宣布,商业部将颁布新条例,限制有毒防腐剂在市场上任意流通并严格管理防腐剂的进出口。

  警察总部要求食品生产和加工商不得在食品原料中使用含有甲醛的防腐剂福尔马林。警方表示将随时突击检查,制裁违规者。

  印尼药品与食品监督局不久前发布公告说,在雅加达和各个省市都不同程度地发现了商贩出售的鲜鱼、咸鱼、面条、豆腐、鸡肉和鱼丸含有福尔马林。随后,警方与

卫生部、药品与食品监督局、农业部、海洋渔产部等部门联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大检查行动,目前已逮捕了一些商贩。

  药品与食品监督局局长萨姆普尔诺4日说,有20家年产80万吨福尔马林的厂家将被关闭,因为其产品有四分之一在国内市场自由出售,造成很大漏洞。

  福尔马林又称

甲醛水溶液,常用于
医院
等场所的消毒或注射尸体以防止腐烂。经常食用含有福尔马林的食品会引起胃溃疡、癌症、肾脏病、黄疸病、淋巴腺肿胀和造成身体各器官损坏。印尼卫生部曾于1996年和1999年发布禁止在食品里掺加这类药品的法令,印尼“消费人机构”也在几年前发出警告,但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足够重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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