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
经过6天的各方艰苦谈判,世界贸易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18日在香港闭幕。香港会议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在农业和非谈判模式、服务和发展等领域达成更多的共识和一致,为今后的谈判提供清晰的指导路线图。农业部部长杜青林昨日就会议的农业谈判进行了解读。
发展中成员利益集团力量凸现
“这次会议在农业问题上有所突破,为建立一个市场导向的、公平的世界农产品贸易体系总体目标打下一定基础。”杜青林说,坎昆会议前后形成的20国协调组(G20)和33国协调组(G33),在经历两年多谈判后日臻成熟和强大,加上成型已久的非洲集团、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国家集团、最不发达国家集团和90国集团,改变了WTO谈判格局。
会议期间,这些成员集团相互之间频繁沟通、通力合作,使长期以来发达国家主宰谈判的局面发生了重大变化。他们通过发表共同宣言,求同存异,以维护发展中成员共同利益为大局,使发展中成员的普遍关注在《部长宣言》中得以体现。
“中国是发展中成员谈判方G20和G33的核心成员。中国与发展中成员携手并肩,既巩固壮大了依靠力量,也为发挥作用提供了舞台。”杜青林说,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参加了G20、G33各自单独召开的数次部长级会议和G20、G33与其他发展中成员联合召开的部长级会议。在“绿屋”等会议内外利用各种场合,密切与一些国家部长的沟通协调。
为争取香港部长会议有实质性进展,代表团紧紧把握贸易谈判各方的立场特点,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谈判策略,积极探求各方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缩小分歧点,扩大共识点,寻求平衡点。
杜青林举例说,在发达成员取消出口补贴的最后期限问题上,欧盟与多数成员分歧很大,甚至不希望在《部长宣言》中提出具体时限,而多数成员希望明确在2010年。在各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中方建议在适当严格和明确其他条件的基础上,可以接受欧盟提出的2013年取消出口补贴意见,得到了印度、墨西哥等“绿屋”会议成员的赞成。
实现中国参加农业谈判既定目标
杜青林说,西雅图会议和坎昆会议或是由于非政府组织的抗议、或是由于发展中成员与发达成员的分歧太大而归于无果而终。而香港会议有全球近万名代表参加,期间示威游行不断,均未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充分显示了香港特区政府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和香港市民的良好素质。通过香港会议,实现了中方进行农业谈判的既定目标,争取到四个令人欣喜的结果———
出口竞争方面,《部长宣言》明确了所有出口补贴应在2013年底取消。这一成果有利于改善中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环境,也有助于提高农民收入。
国内支持方面,发达国家将在今后实质性削减其扭曲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国内支持,而中国8.5%的微量允许免予减让承诺,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预留了较大的支持空间。
市场准入方面,香港会议明确了发展中成员可以自主指定适当数量关系到粮食安全、农民生计与农村发展的产品为特殊产品,可以有比其他产品更大的灵活性。这为中国关系国计民生的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提供了一定的保护空间。
新加入成员待遇方面,中方要求对新成员的特殊情况给予特别关注,这一主张得到认可并正式写入《部长宣言》。中方还充分利用作为正式成员所拥有的权力参与制定规则,有助于为今后的谈判争取较大的回旋余地和主动权。
中国农业发展仍面临三大挑战
杜青林同时分析说,从目前达成一致的条款看,对中国农业发展可能形成的挑战至少包括三个方面:
———由于我国农产品关税结构简单,约束与实施关税相同,绝大多数产品关税的实质性削减,必将使国内市场对外开放度进一步扩大。
———蓝箱、绿箱等国内支持政策使用纪律加严,使政策选择受到很多规则的约束。
———其他成员降低关税、减少国内支持和取消出口补贴,在技术和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等方面非关税壁垒将会变本加厉,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对我国产品质量和卫生标准等要求将会更高。
对此,杜青林认为,要根据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方针政策,围绕“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农产品国际贸易新规则制定的需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加强重大课题研究,重点突出研究三大课题:新成员具体的特殊待遇的实现途径及谈判策略;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战略措施及布局;新规则下保护支持“三农”的重大措施。按照入世承诺,我国一些过渡性措施将逐步取消。杜青林就此提出,要在充分利用多边贸易体制规则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同时,尽快建立起农产品贸易预警机制和产业损害调查程序,防止其他国家对我国进行农产品倾销,维护成员应有的权利,并建立起产业损害转移支付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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