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就扩大金融合作达成共识
本报北京12月15日讯 记者谷秀军报道 中哈金融合作分委会第二次会议于12月14日在京举行。分委会中方主席、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与分委会哈方主席、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副行长塔吉雅科夫分别率来自两国央银、金融监管当局及商业银行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双方与会代表交流了两国经济金融形势,并就扩大两国金融合作、开展边贸本币结算、加
强银行监管领域的合作及反洗钱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达成了一系列共识。
双方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与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关于边境地区贸易的银行结算协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哈萨克斯坦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银行监管领域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哈萨克斯坦人民储蓄银行股份公司之间关于银行间合作的协议书》以及《中哈金融合作分委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中哈金融合作分委会根据2004年5月17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成立中哈合作委员会的协定》设立,是中哈政府副总理级合作机制下的定期会晤安排,其主要目的是协调和促进两国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强法制建设和信息、经验交流,推动两国经济和金融关系全面发展。分委会轮流在中国和哈萨克斯坦举行,每年一次。分委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06年在哈萨克斯坦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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