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对外经贸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盛建明教授
本报特派记者 雷帆 发自香港北京
WTO第六次部长级会议举行在即。日前,《第一财经日报》就此次会议的关键议题、各方主要立场、各方“合纵连横”式的利益博弈等话题专访了对外经贸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
主任盛建明教授。
《第一财经日报》:此次会议将有哪些关键议题?
盛建明教授:本次会议的三个中心议题依次是农业谈判、非农业产品谈判、服务贸易谈判。
表面上来看,整个会议的焦点和核心似乎非农业谈判莫属。它既是推动本次谈判得以圆满结束的催化剂,也是导致本轮贸易谈判彻底破裂的导火索。
其实,这样的说法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因为让发展中国家成员获得更加优惠更加实质性的特别待遇(SD&T),是多哈回合的最初动因,而在被称为“多哈发展议程”(DDA)的多边贸易规则谈判中,发展议题是理应贯穿于上述所有三个领域的重要议题。
此外,其他几个议题同样是整个谈判的焦点,因为其他议题的顺利推进会反过来推动农业谈判的进程。
《第一财经日报》:主要谈判各方的基本立场是怎样的?
盛建明教授:由于议题不同,主要谈判方的组成也不相同。
就农产品贸易谈判而言,主要谈判方基本可以分为五种类型:一是凯恩斯集团,该集团的特点是成员均系农产品强国,奉行低补贴甚至零补贴农业政策,主张全面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大幅削减乃至完全取消具有贸易扭曲作用的国内支持措施;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农产品强国,主张以欧盟高额补贴的削减和所有其他成员更大力度的市场准入来换取其自己的国内支持削减;三是以欧盟、瑞士、日韩为代表的农产品高补贴国,其谈判的立场是尽可能维持对农业的“三高”政策,即高补贴、高支持、高保护;四是以印度为代表的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成员,强调出口补贴的削减应奉行逐步推进直至最终取消的原则,但应允许发展中国家在执行上述原则时具有更长的过渡期限等更大的灵活性;五是以东欧为代表的WTO新成员,强调其面临的特殊困难和入世谈判中所作的广泛谈判。
在非农产品贸易规则谈判中,主要的谈判方包括三个阵营,一是以欧美为代表的现行规则体系既得利益集团;二是以日、韩、新加坡及港台等国家或地区为代表联谊小组;三是以巴西、印度、中国等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集团。其中欧美的立场也具有微妙的不同。
就服务贸易谈判而言,主要的谈判方包括五个阵营,一是以欧美为代表的服务贸易发达国家集团,其主要立场为反对或质疑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中建立紧急保障措施、主张WTO成员只有作出具有约束性承诺的自主自由化措施才能给予实质性奖励等;二是以东盟及中韩为代表的区域国家集团,其主要立场为积极推动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谈判,以为其尚未发育成熟的服务业创设保障机制;三是以印度和中南美洲国家(“南锥体”)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集团,这些国家在原先多边约束性承诺的基础上,在相当广泛的部门作出了扩大自由化的努力,它们强烈要求在GATS中尽早建立一个对自主自由化进行评估和奖励的机制;四是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中立立场成员;五是WTO部分新成员,这些成员主张新成员在入世议定书中单方面让步应当被视为是自主自由化措施,从而在新一轮谈判中获得奖励。
合纵连横的利益博弈
《第一财经日报》:在这样的情况下,谈判中各成员是否会出现合纵连横的情况?
盛建明教授:由于WTO是一个多边贸易体制,在这种多边机制中,离开了其他成员方的广泛支持,离开了互利共赢或利益交换,提案中体现的成员方利益其实也只是空中楼阁。
在这种多边的复杂贸易博弈和谈判中,结盟司空见惯。这种结盟,可以是地理性的,也可以是非地理性的。此外,各个议题上不同成员的贸易利益存在着多种多样的区别,其盘根错节的复杂特征,颇像我国春秋战国时代的“合纵连横”。
例如,在农产品贸易谈判中,凯恩斯集团在起初是唯一一个能与欧盟、美国分庭抗礼的角色。由于其主要立场受到美国支持,所以它是一个起初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国家集团。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美欧分歧的缩小,凯恩斯集团逐渐出现瓦解的迹象。与凯恩斯集团衰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由巴西、印度、中国、南非等发展中国家在坎昆会议前组成的20国集团却异军突起,极大地改变了坎昆会议以后以及其后谈判的力量对比,为坚持该轮谈判以发展问题为中心的正确方向、维护发展中国家在WTO中的合法权益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而在工业产品贸易规则谈判中,结盟策略较为成功的集团就有“联谊小组”。联谊小组由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及中国香港、台彭金马单独关税区等组成。该集团全部成员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出口贸易在其进出口贸易乃至国民经济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它们旗帜鲜明地坚持严明贸易救济纪律、防止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谈判立场。
本次多边贸易谈判合纵连横的另一特征,就是一些国家不惜采用脚踏两条船的策略,以增加其对多边贸易谈判的影响力和确保其声音广为传播的保险系数。
美仍是提案霸主
《第一财经日报》:目前您了解到的各方提案的情形如何?
盛建明教授:截至2004年的不完全统计表明,WTO各成员中,单独提案冠军或霸主非美国莫属。仅就规则谈判而言,美国为本轮谈判提交的正式或非正式文件达30份之多。
欧盟提案尽管不多,共计8件,但是除了农业方面的提案成为众矢之的以外,其在规则谈判方面的提案堪称分量最重、共鸣最多。
此外,本次谈判中,以日本、韩国、我国港澳台单独关税区为代表的国家和地区组成了联谊小组(Friends Group)。该集团不仅姿态十分高调、提案极为积极和认真,而且深谙连横之道。
在亚洲国家中,韩国态度十分活跃,日本次之,日本关于规则谈判的单独提案大致与中国相近。中国关于规则谈判的单独或联合提案文件总数为5份。
就提案内容而言,中国的提案还是十分广泛的,提案内容可圈可点之处不少。
如中国在农业领域的市场准入和开放、农产品出口补贴方面,在以允许水产养殖扶持为中心的渔业补贴方面,在严密贸易纪律反对滥用救济的提案方面,中国的提案均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一些提案,我估计会获得本次部长级会议不同程度的认可,但是包括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在内的一些体现中国利益的提案,可能会遭到美国、欧盟等成员的阻挠或遇到一些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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