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国华 发自莫斯科
资本外逃在俄罗斯已经持续了15年——这甚至比俄罗斯联邦的历史还要长。据俄中央银行统计,从1999到2004年,有1930亿美元逃离俄境,这约等于所有发展中国家一年吸引外资的总和,资本非法外流在去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237亿美元。来自俄经济发展和贸易部的消息,2005年第一季度,俄外逃资本再创下190亿美元的新高。
为了逃避税款,资本沿“灰色”或“黑色”管道不断外流,已经成为俄经济肌体最严重的慢性病。近年来,普京对私人经济寡头的司法打击行动中,“偷逃税”无一例外地成为了起诉书中提到最多的罪名。
但更多的外逃资本等到的不是一纸诉状,而是政府的赦免令。
政府要收“议罪银”
关于大赦外逃资本的讨论已经进行了10年。今年4月,普京在国情咨文中提出了对逃税资本大赦的构想:“应该让居民在简化的程序中申报自己的积蓄”。他同时提出两个条件:必须把钱划到俄罗斯银行的账户上;交纳13%的个人所得税。
在这个“超级总统制”的国度里,政府不敢丝毫怠慢。6月28日,财政部长库得林对外宣布:大赦法案将在今年秋天从提交给国家杜马。
财政部官员马多林向记者透露:法案拟将大赦期限定为2006年1月1日至7月1日;在这半年期间,公民可以经过提前申报,把匿逃资本转入俄罗斯的银行。
按照财政部的预想,2005年1月1日之后的逃税资本不在大赦的范围,“否则,今年剩余的时间会诱使非法合同的产生,然后利用大赦机会使其合法化”,马多林向本报记者解释道。
同时,大赦的范围将只限于违反税法的个体,“为了防止毒品交易者和其他非法分子乘机洗钱,资本的来源必须经过财政监控部门的调查”。
杜马成为“弛禁派”
但杜马立法工作组首脑列兹尼科却十分肯定的认为:这种财务调查将会使总统大赦资本的构想失去一切意义。“在这样苛刻的条件下,只有疯子才会把钱转回国内”,预算委员会副主席马卡洛夫愤愤不满。
财政部的消息让国家杜马极度失望,一向不甘寂寞的国家杜马副主席日林诺夫斯基断言:只有政府无权对返还资本提出任何疑问时,大赦才会生效。
杜马方面同时认为,资本返还的成本太高。预算委员会副主席施多格林认为,相对于13%的个人所得税率,对返还资本的税率等同于9%的红利税率更为合适。国家杜马副主席斯里斯卡等人干脆表示:该税率不能超过5%。
公司要求“国民”待遇
针对大赦对象同样存在争议,“需要‘原谅’的不仅仅是公民,而且还有公司,”不少公司总裁纷纷向记者抱怨政策的不公,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投资实质增长。过去税法纵向横向都有矛盾,加上沉重的税负,部分公司才被迫走“灰色路线”,过去长时间内,利润税为35%,统一社会税为36%,增值税为20%,除此以外,还有各种各样巧立名目的联邦税和地方税。
但普京展现的只是国家和公民的“友谊”,而逃离俄境的资本通常不在个人账户上,而在离岸经济区银行的公司帐户上——这使资本比存放在俄银行更加安全可靠,从这些银行里了解资产拥有者的消息并非易事。
如果需要,这些资本完全可以作为外资返回俄境。而且这些“公司资本”转给个人的手段也异常简单——以较低税率的红利的形式。看来施多格林把返还资本的税率定在9%的红利税率基准上的建议,还是很有道理的。
资本是怎么逃走的
乍一看,俄罗斯的经济似乎正在逐步复苏。但俄罗斯富庶阶层不信这一套,他们正以最快的速度将资金转向更安全的国家。
要了解俄罗斯的资本外逃状况,最简单的方法是俄国外贸方面的一些数据。2004年,俄贸易顺差突破600亿美元,可央行的外汇储备只增长了160亿美元,再减去偿付外债的110亿美元,还有330亿美元不知所踪。
这笔外汇一部分变成了外币储蓄或是海外投资,还有一部分就作为现金被俄罗斯人直接持有——这在俄罗斯是合法的。美国财政部估计,俄罗斯人手中持有约600亿美元的现金,几乎与美国人的现金持有量相等。目前这些现金大部分以各种各样的途径流入了更具吸引力的市场。
除了塞浦路斯和Cayman岛等传统避风港之外,一些西方银行也成为这些俄罗斯外汇的藏身之所。过去十年间俄罗斯人从花旗银行转出的外汇总额就达到7.5亿美元。
有些外逃的资金是不正当所得,如贩卖毒品、行贿等等,需要转到国外去“洗”。但是一小部分外逃资本与犯罪有关。在法律含混不清的俄罗斯,大部分的资本外逃违背了法律精神,但并没有违反法律本身。如果你想进口酒,那你最好贿赂一下海关官员,在报关时报成免税的婴儿食品。因此,俄罗斯的进口物资一般都与申报的不符。
但近几年来,由于当局对石油巨贾看得紧了,资本外逃有下降的趋势。央行的外汇储备现在正以每月5亿美元的速度上升。但资本外逃现象仍在继续,因为俄罗斯的投资条件也从来没有改善过。(狄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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