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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规定生产家电注明材料名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10:00 经济参考报

  日本电器业一周要览 栏目主持人:本报驻东京记者 乐绍延

  日本经济产业省最近决定,从明年夏天开始,有关企业在生产具有回收以及再利用义务的家用电器时,要注明所使用原材料的名称。

  注明原材料名称的家用电器为: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和电脑等。日本经济产业
省说,在家电产品上注明所使用的材料以及这些材料所使用的位置,将给回收利用工作带来很多方便。

  日本经济产业省还计划同环境省一起呼吁欧盟和中国一道制定这方面的国际统一标准,促进家用电器的循环利用。

  作者:乐绍延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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