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莫书莹综合报道
上周四在伦敦交通系统发生的恐怖连环爆炸将长期以来在美国争论不休的一个政治话题提升到了新高度:谁将承受恐怖袭击的危险,确切地说,美国联邦政府是否应该继续作为恐怖袭击保险风险的主要承担方。
2001年的“9·11”事件后,美国政府制定了《恐怖风险保险法案》(Ter-rorismRiskInsuranceAct),允许联邦政府在三年内提供每年1000亿美元的保险金,给予那些因遭受恐怖袭击而受到伤害的人。这项将于今年年底到期的法律对遭受袭击的纽约,以及其他诸如芝加哥、洛杉矶等潜在的恐怖袭击目标城市意义重大。
目前,纽约的各个保险公司、商业地产商、建筑公司和政商界的领袖寻找各种途径,试图延长该项法律。
但美国白宫和国会共和党首领对延长该法律都抱否定态度,今年6月30日的一份报告中,美国财政部宣布,保险公司已经有能力完成赔偿重任,政府不应该再插手此事了。
有批评人士指出,美国共和党政府支持其党团利益,因为共和党控制的美国中西部和南部地区通常不会是恐怖袭击的目标,而民主党人控制的纽约州、加州则恰恰相反。更重要的是,除了政治上的利益争斗,是否延长恐怖风险法案还引起了一个基本的经济话题:谁来承担大灾难的风险。
问题一:美国各保险公司目前负责赔偿由于龙卷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那么恐怖袭击是否与自然灾害有所不同?
问题二:如果由美国纳税人承担因恐怖袭击造成的损失,那么保险公司是否会懈怠应有的早期预警机制?
宾州大学沃顿商学院教授肯特·斯梅特斯曾帮助美国财政部起草这项恐怖风险法案,他表示,事实上,通过这项法律,保险行业已经从灾难中复原。而且产品责任险带来的保险赔偿远比恐怖袭击造成的损失要大,而每个保险公司都提供产品责任险。而恐怖袭击的不可预测性,他认为要远低于地震或飓风等自然灾害。
支持延长该法案的观点认为,潜在的恐怖袭击风险太大,并且难以预料,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承担这种风险的代价太过高昂。曾任布什政府白宫经济委员会主席、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研究生院院长格兰·哈伯德曾在一份报告中警告说,恐怖袭击的危害巨大且不可预计,不能仅依靠保险公司承担。如果相关法案不能延长,将造成530亿美元的行业经济损失和30万人失业。不过在其报告中,除了2001年“9·11”事件的损失外,其他相关证据并不明显。“9·11”事件发生后,相关数据显示,这场灾难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财产、人寿等的保险赔偿金为317亿美元,远远超过1992年飓风“安德鲁”造成的200亿美元的财产损失。
不过,可以肯定一点,经历了“9·11”后,美国保险行业发展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保险行业的净值在2004年达到3690亿美元的新高,比2000年“9·11”事件前一年高出5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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