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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4亿元李宏伟被判有期徒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22:19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7月6日电 (党玉红、赵彦玲)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3.4亿元的河南省联发实业贸易总公司总经理李宏伟6日被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8月,河南省联发实业公司成立,1993年更名为河南省联发实业贸易总公司。1994年7月由李宏伟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在未经过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的情况下,李宏伟以“公司+市民+农户(即双加模式)”的形式,实行多项农产品专业定点生产股份合作制。由公司作为中介,向市民吸收资金,出具书面卡证,投资饲养猪、兔、鹿、貉等禽类,由农户代养,名义上与市民“利润共享,风险共担”,实质上约定每年有投资额12%-33%的固定回报。在1995年7月至1998年5月不足一年的时间里,联发公司共向社会不特定对象9049人吸收资金3.41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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