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澳大利亚邮政公司总部国际战略和政策部资深人士麦考文·罗杰(Rodger Mc Gowan)应邀访华。访问期间,他对澳大利亚邮政30年来的改革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介绍,对于我国邮政改革颇有益处。
★文/麦考文·罗杰
改革历程
1975年之前,澳大利亚邮电部(the former Postmaster General's Department)一直管理着澳大利亚国内和与他国的邮政和电信业务。1975年7月1日,澳大利亚邮电部决定邮电分设、分营,分别成立澳大利亚邮政委员会和澳大利亚电信委员会,从上到下实行政企合一体制,按两个实体分别独立经营并进行行业管理。
改革之前,澳大利亚邮政业务大约有6500万澳元的赤字。这次改革就是要通过邮政机构及其新成立的委员会对收入和支出负有明确责任,从而提高邮政业务的效益,并能够每年满足至少半数的资本支出需求。虽然这次改组使邮政业务摆脱了政府的直接管制,但也取消了预算补贴和来自效益可观的电信业务的交叉补贴。在这种情况下,邮政收入只能来自为用户提供的服务,只有在收入达不到上述目标或因扩大再生产需要而进行资本投资时,才会获取政府的贷款。
1989年,作为全国微观经济改革的一部分,澳大利亚邮政正式成为一个国有的、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公司。该公司依法成立了董事会;信函业务予以保留;履行提供普遍服务义务;除支付一定的税费外,向惟一股东即政府交红利。
渐渐地,澳大利亚邮政提高了效率,利润也增长10多倍,劳动生产率高出同期国内平均水平的2倍多。这些成绩的取得归功于:按照商业化模式经营,自负盈亏;在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级别注入新的私营管理技巧;通过全面改善邮件处理设备和技术,提高运行效率和可靠性;将产品和服务供给扩展到其他补充领域;全面修整长期亏损的零售业务等。
值得注意的是,澳大利亚邮政的商业化变革以确保邮政员工利益和国家民众利益为前提,既没有强迫裁员,也没有降低普遍服务水平和质量,公司作为值得信赖、可靠的社会服务的供给者的名誉得到有效维护。2003年被评为“澳大利亚最值得信赖的商业组织”。在国际舞台上,澳大利亚邮政同样是全球业绩最好的邮政企业之一。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也是发达国家中保持最低信函资费的国家之一。
三不变
澳大利亚邮政经历了30年的改革历程:邮电分设、政企合一、政企分开、企业化经营。但有三个方面没有改变。
改革并未实行“私有化”。澳大利亚邮政公司成立后,虽然是企业式经营,但政府仍然是惟一股东,仍然是国家开办、国家所有,这一点今后也不会改变。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将有的农村边远地区的邮政服务点“出售”给私人经营,并不是实行“私有化”,其网点没有撤掉,仍然是邮政网的组成部分。说得准确一点,属于“委托代办”性质,仍然要为当地居民提供邮政服务并一切要按邮政规章制度办。邮政的基本职责是提供普遍服务,这种定位决定了邮政必须由国家统一开办;但同时为提高邮政的效益、效率,又可以实行企业式、商业式经营。
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专营没有变。尽管1990年代末在澳大利亚有人提出缩小邮政专营范围的要求,但政府没有采纳,只是将收取10倍于邮政资费的标准改为4倍。到目前为止,非邮政公司要经营250克以内的邮政专营业务,必须向用户收取4倍于邮政的资费,否则即属违法。
开“邮政商店”没有改变邮政性质。澳大利亚邮政在邮局的营业场所开办“便民服务”(即所谓“邮政商店”),目的是为用户用邮提供方便。其所出售的“商品”也都是与邮政业务有关,用户用邮时需要的。这些“商品”是通过物流配送方式提供的,但不能据此就说邮局成了商店,邮政是物流了,至少在澳大利亚人们不是这么认为的。实际上,开办“便民服务”丝毫没有改变邮政是通信服务的本质属性。现在推动邮政改革是一种趋势,但改革的前提是邮政的定位不能随意改变,否则改革会迷失方向,发展也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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