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与西门子商标纠纷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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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20:0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艳) 长达一年之久的西门子抢注中国两企业商标案宣告终结,继海信与西门子和解后,东林昨天发布声明:东林与西门子就firefly(萤火虫)商标达成和解,在全球范围内,就照明类和电子元器件类这一商标权,双方各得一类。西门子与中国两公司商标纠纷和平解决。 2004年6月,东林与海信先后透露,Hisense(海信)和firefly(萤火虫)商标早被西门子
昨天,东林给记者发来声明:6月2日,东林董事长贾强与西门子欧司朗公司高级副总裁Mr·Gerd Pokorny在德国慕尼黑签订协议:东林在商标注册的第11类产品(照明类)上拥有和使用萤火虫(firefly)商标;西门子欧司朗在第9类产品(电子元器件类)上拥有和使用firefly商标,双方互不支付任何费用。 贾强坦言,此次和解是双方各退一步。双方和解后,将在全球范围内分享firefly商标。之所以选择和解,贾强表示,是因为这样对双方有利,并节省了大笔诉讼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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