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问责局上周发布了一份报告,题为《美中贸易:纺织品保障程序应得到加强》。报告指出,程序上的缺陷,妨碍了美国纺织品生产商全面利用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中同美国达成的纺织品保障条款。
这份报告是根据美国2004财政年度拨款法案中的一项要求起草的。出于对美国政府为受中国出口商品损害的美国企业提供了多少帮助的关注,国会要求其调查机构———政府
问责局对负责确保对华贸易的自由性与公平性的各个美国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就此提交报告。
政府问责局在这份报告中,解释了针对中国纺织品的保障条款,该项针对中国纺织品的保障条款允许WTO成员能够在2008年年底前,对从中国进口的具体纺织品和服装施加明确限制。
根据政府问责局的报告,在2003年至2004年期间,美国生产商提出5项以市场被扰乱为由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诉。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在其中的4项申诉案中发现,从中国进口的产品扰乱了市场,因而采取了保障措施。1972年根据尼克松总统行政令建立的跨机构的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负责监督纺织品贸易协议的执行情况,由美国商务部主持,成员包括劳工部、国务院、财政部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报告说,这些申诉本来应在今年2月得到解决。但是,因美国纺织品和成衣进口商在2004年12月对美国纺织品执行委员会提出起诉而使决定被推迟,他们称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在受理这些申诉时违背了自身的程序。
政府问责局的调查报告向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提出两项建议:敦促该委员会明确其根据潜在威胁提出申诉的程序,并使有关方面更容易获得生产数据。政府问责局征求了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的意见,担任委员会主席的商务部汇总了成员机构的反应。这些意见已经并同报告全文提交给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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