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4月5日专电 (记者 李荣) 记者从相关权威渠道得到最新消息,国际铁矿石年度合同价格谈判在最后一关遇到强大阻力,目前深陷僵局。虽然此前两大矿业巨头已与全球主要钢厂达成71.5%的涨幅协议,大出市场预料,但另一家矿业巨头澳大利亚BHP公司要价更高,目前谈判各方相持不下,极有可能对现有国际矿价谈判机制造成冲击。中国主要钢厂已作好应对最坏结果的预案。
铁矿石价格谈判“还没有完”
据相关权威人士告诉记者,新年度的国际矿价谈判“还没有完”,现正处一个最为关键的谈判点。世界第二大矿业巨头澳大利亚BHP公司没有认可此前另2家矿业巨头与主要钢铁企业达成的71.5%的涨幅协议,提出“改变议价的原则”,以到岸价反推离岸价,也就是拉平巴西矿与澳矿之间的到岸价,在到岸价中减去运费,形成离岸价。这样每吨矿石将再加7.5至10美元的海运费价差。而以往钢铁业与矿业之间议价仅考虑离岸价,由于巴西到亚洲的运费高,澳大利亚到亚洲的运费低,因此澳矿到岸价长期以来比巴西矿低。澳大利亚方面一直认为自己矿石品位最高,凭什么最后反而卖得便宜?但日本、中国等亚洲国家认为钢铁业与矿业谈判只应谈矿石产地价格,运输是钢厂的事,不应考虑海运因素,亚洲离澳洲近,从澳洲进口矿石当然应该取得地理上的运输优势。
目前这“最后一关”的谈判陷入僵局,BHP公司态度十分强硬,钢铁业方面也拒不接受,现无法判断会出现“什么结果”,传统上的国际谈判机制正在受到威胁。新日铁公司表示绝不接受BHP公司的要求。宝钢等中国16大钢厂也通过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网站发表声明,拒绝BHP“不合理的、违背国际惯例的做法”。中国相关企业已在着手制订预案,准备应对出现最坏的结果。据专家分析,目前日本钢厂承受的压力很大,因其相当一部分长期合同今年到期,如谈判破裂就会面临矿石供应困境。而宝钢等中国钢厂的大部分长期合同还刚刚签订,即使价格谈不下来,按照合同其供货应照常进行,如其停止供应,“钢铁企业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专家们表示,中国16家主要钢厂应步调一致,不能被BHP“单个击破”。中国从BHP进口的铁矿石每年是2000万吨,其中宝钢500万吨。目前中国港存及库存的进口铁矿石尚有4000万吨,相当于2个月的铁矿石进口总量。宝钢的锁定资源量大于实际消耗量。相关人士表示,在这“最后一关”的关键谈判中,无论接受还是破裂,都会改变现有的谈判体系,因此全球钢铁业应尽一切努力,把BHP拉回到已有的框架内,否则“矿业与钢铁业两败俱伤”。
矿业与钢铁业:“不对称”的谈判地位
据专家分析,今年矿价谈判总体而言十分艰苦,主要原因包括:
——国际铁矿石供求出现阶段性失衡,矿价确实应该上涨,只是目前的涨幅有所偏差。全球钢产量从2002年的9亿吨增加至2004年的10.55亿吨。铁矿石海运量从2002年的4.8亿吨上升至2004年的6亿吨。其中中国进口增量最为明显,过去一年全球矿石海运增量中的九成流入中国。虽然全球铁矿储量不成问题,非永久性缺乏,但矿业增产速度跟不上钢铁产能的上升。估计再要2至3年时间,铁矿石供求可趋于平衡。
——全球钢价上扬,钢厂利润大幅上升,达到历史高点。全球钢材价格指数过去1年内猛涨45%,相比于去年铁矿石合同价格上涨18.6%的幅度而言,钢厂有能力接受铁矿石的涨价。
——以中国为代表的铁矿石现货市场价格实际已是去年合同公开价的2倍。这其中包括市场秩序混乱的因素,但客观上造成了矿石价格事实上已大涨的后果。
——国际铁矿石产业高度垄断,海运量的78%控制在巴西CVRD、澳大利亚BHP公司和英国RIO RINTO公司手里。而钢铁业相对较为分散。在供求出现失衡的情况下,矿业与钢铁业在谈判中就处于不对称的地位,主动权不在钢铁业手里。在已完成的谈判中,中国钢铁企业至少已取得两大成果:一是虽然中国需求量大,现货价高,但矿业巨头不对中国形成单独价和歧视价;二是宝钢作为中国钢厂唯一谈判代表,在合同公开价公布之前,矿业巨头无法与任何其它中国钢厂形成事实上的成交价。目前中国钢厂正在尽一切努力与国际钢铁巨头联合守住矿价谈判的现有机制和“底线”。
提升资源对外控制力
专家们表示,中国要在国际矿价谈判中提高地位,提升资源的对外控制力,必须创造条件,俟机而动。其基本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改变上游强、下游弱的格局。目前全球范围内的钢铁业重组正在加快步伐,这一趋势是必然的。中国钢铁业也不能再分散下去了,应加快重组。由于行政区划、资本性质及人员分流等多方面的制约因素,中国国内的钢铁业重组进程十分缓慢,行动不快。而国际上米塔尔、阿赛洛等钢铁巨头却已打算大规模收购中国的钢厂。由此看来中国的钢厂重组空间和收益都十分可观。只要产业集中度提高,加上今年下半年到明年年初钢价上涨见顶,供需关系趋缓之后,“中国需求”就会从正面促进中国矿价谈判地位的上升。二是加大国内资本对全球新兴矿业资源开发的有序投资力度。目前除三大矿业巨头之外,大量新兴矿业企业都有很强的投资热情,并邀请中国企业参与。国家有关部门应利用这一时机,大力支持国内资本投向全球这些新兴矿山,控制这部分资源,形成战略构架,以制衡三大矿的影响力。但投资不可一哄而上,自相竞争,以刺激矿方提高要价。
三是整顿铁矿石市场的流通环境。以国家利益至上为原则,采取措施打击个别企业高价倒卖等投机行为。继续加强集中价格谈判的力度,对外统一谈判,统一采购。即使像印度这样不以年度合同谈判为主导的矿产市场,也应组织几家有资质的买家统一去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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