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沙特阿拉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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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18:36 新浪财经 | |||||||||
新浪财经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布2005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以下为该报告沙特阿拉伯部分。 沙特阿拉伯 一、双边贸易投资概况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年中国与沙特阿拉伯双边贸易总额为103.0亿美元,同比增长40.7%。其中,中国对沙特出口27.8亿美元,同比增长29.3%;自沙特阿拉伯进口75.2亿美元,同比增长45.5%。中国逆差47.5亿美元。中国对沙特阿拉伯出口的主要产品为服装及衣着附件、机电产品、织物制服装、纺织纱线及制品、针织或钩编的服装、电器及电子产品、金属制品、非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原电池、鞋类等;自沙特进口的主要产品为原油、液化石油气、初级形状的塑料、乙二醇、初级形状的聚乙烯、铁矿砂及其精矿、钢材、钢铁板材、苯乙烯、初级形状的聚丙烯等。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4年,中国公司在沙特阿拉伯完成承包工程营业额 1.2亿美元,新签合同金额1.9亿美元;完成劳务合作合同金额1343万美元,新签合同金额528万美元。截至2004年底,中国公司在沙特阿拉伯累计完成承包工程营业额3.1亿美元,签订合同金额8.8亿美元;完成劳务合作合同金额8388万美元,签订合同金额9689万美元。 2004年,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或备案,中国在沙特设立非金融类中资企业2家,中方协议投资额135万美元。截至2004年底,中国在沙特累计投资设立非金融类中资企业7家,中方协议投资总额676万美元。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4年沙特阿拉伯对华投资项目10个,合同金额4232万美元,实际使用金额701万美元。截至2004年底,沙特阿拉伯累计对中国直接投资项目45个,合同金额1.2亿美元,实际投入6811万美元。 二、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概述 (一)贸易投资法律体系 沙特阿拉伯政府为寻求加入WTO,正在对现行的经济政策进行调整,为外国企业创造更为良好的投资环境。近几年,沙特阿拉伯政府颁布的与贸易投资有关的法律主要有:《进口许可指南程序》、《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外国投资法》、《非沙特阿拉伯公民拥有房地产法》、《沙特标准组织技术指示》、《禁止外商投资目录》、《贸易信息法》、《反洗钱法》、《外商投资法执行条例》、《税法》、《房地产法》和《资本市场法》。正在制定中的法律包括:《商业机构法》、《公司法》、《不公平竞争法》、《反倾销法》和《海关估价指导方针》。 (二)贸易管理制度 1、关税制度 沙特阿拉伯的平均关税为5%(根据“CIF”计算从价税),并根据国内市场情况,按商品类别征收不同的关税。 沙特阿拉伯对下列物品免征关税:家畜及肉食(新鲜或冷冻)、未经焙烤的咖啡、小豆蔻、茶、大麦、玉米、大米、糖。 对包括家具、食盐、矿泉水和塑料管等产品在内的幼稚产业产品征收20%的保护性关税。 小麦、面粉、海枣和经过保质处理的牛奶等征收100%的关税。 对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只要出具原产地证明或认证证书就可免征关税。 2、进出口管理制度 沙特阿拉伯对一般产品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对进口商品没有数量或价格限制。但法律禁止进口不符合伊斯兰宗教规定的产品以及以下产品:武器、酒精、麻醉药、猪肉、色情制品、酿酒设备以及某些雕塑品等。 所有进口食品都要遵守有关健康和卫生法规。沙特阿拉伯商业与工业部已发布一系列指示,防止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口,并要求有原产地标识。 某些商品进口需经沙特阿拉伯有关当局的特别批准,其中包括:农用种子、活动物和新鲜及冷冻肉、书籍、杂志、电影和磁带、宗教书籍和磁带、化学及危险物品、药品、无线设备、马匹、含酒精产品(如香水)、天然沥青等。 向沙特阿拉伯出口的家电产品必须符合沙特阿拉伯标准化组织的质检标准。沙特民用电力系统普遍同时使用110V和220V、频率为60赫兹的电压。家电产品须考虑安装两种电压可自动互为转换的开关装置。家电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应同时具有英、阿文两种文字以及简单的操作和安装图示。 按照沙特阿拉伯有关贸易法规的规定,外来贸易企业要在沙特设立、注册贸易公司、开设银行账户时必须由本地的商贸公司作为代理(即担保人),以当地商贸公司的名义设立、注册公司和开设银行账户,进行各类经济、商贸活动。外国公司可在沙特阿拉伯开办技术服务、售后服务项目,但不能直接从事商品贸易。 3、外汇管理 除了禁止与以色列进行交易外,沙特阿拉伯在资本项下不论是对本国居民还是对非本国居民都没有外汇限制。沙特阿拉伯实际上实施的是将其货币“里亚尔”钉住美元的政策。 货币总署是沙特阿拉伯的中央银行,其职能包括:发行沙特货币,监督商业银行,管理外汇储备,实施货币政策,稳定价格和汇率,促进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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