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D报道
俄罗斯经济发展和贸易部长格列夫日前表示,俄将于2006年开始建立经济特区,为此国家准备成立一个新的联邦机构负责经济特区的管理。
据新华社报道,格列夫在10日的政府会议上说,国家杜马今年上半年将通过有关法
规,下半年由政府制定有关计划,并选定经济特区具体地点。他表示,从2006年1月1日起,俄罗斯将开始特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吸引私人投资,并在该年年底结束这项工作。
届时,首批10至15个投资商将获准进入经济特区。“我们必须从今年开始拟定经济特区的开发计划。”格列夫说,“到2007年,经济特区将开始投入正常运转。”
据格列夫表示,俄国家杜马通过的法规将批准两种类型的经济特区:工业经济区和科技经济区,前者的面积限制在10平方公里以内,而后者则在2平方公里以内。
在谈到建设经济特区的资金来源时格列夫说,经济特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由联邦预算和地方预算共同拨款解决,具体生产设施的建设由投资商出资解决。今后中央和地方将按比例享有基础设施的所有权,而投资商建设的楼房和其他设施将归投资商所有。至于经济特区的地点,格列夫没有明确表明,只是表示经济特区计划将在未被开发的地区实行。
有关经济特区的建设计划最早由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今年1月9日提出,其最大特点是使高科技企业能享受税收减免及其他优惠政策,旨在推动俄罗斯经济多元化和科技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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