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限制外资恶意收购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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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 10:46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 韩国财经部日前表示,韩国已经出台帮助国内企业抵御外资恶意收购的新规则。 这项将在3月份生效的新规则规定,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投资者,在公开控制公司经营权的意向后,5日内不得行使投票权且不得继续购入股票。韩国公司成为收购目标后,可以增发股票或发行债券以对抗恶意收购。如果投资者在柜台市场公开收购某公司5%以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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