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维持反倾销裁决 调整对4国进口虾反倾销税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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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 13:03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 美国商务部20日发表声明,维持对来自巴西、厄瓜多尔、泰国及印度4个国家进口虾的反倾销裁决,并对税率作出调整。 声明指出,从上述4国进口的冷冻虾及罐装虾在美国市场销售时均低于“公平价格”。
美国商务部对这4个国家进口虾反倾销税率的调整如下:厄瓜多尔虾从6.08%至9.35%变更为2.35%至4.48%;印度虾从过去的3.56%至27.49%调整为5.02%至13.42%;泰国虾从5.56%至10.25%调整为5.79%至6.82%;巴西虾从0到67.80%变为9.69%至67.80%。 作为负责调查和裁决进口商品对本国产业影响和冲击的机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将于2005年1月对此案做出最终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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