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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身陷海外欠账黑洞 应收账款逾千亿美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 10:01 《财经时报》

  资料显示,中国出口企业的海外应收账款至少超过1000亿美元,它相当于中国2004年总出口额的五分之一。随着中国民营企业出口限制的放开,中国的海外应收账款问题将更加明显。目前中国在海外的呆坏账正以每年150亿美元的速度增加

  本报记者 钮键军

  由于高达42亿元人民币的海外应收账款而陷入经营困境的状况,四川长虹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四川长虹,600839)不是第一个,更不会是最后一个。

  从2002年起,中国彩电出口大户四川长虹在美国遭受代理商的大额欠款。高达42亿元人民币的应收账款不仅将四川长虹拖入经营泥潭,更令中国彩电业“教父”级的人物——倪润峰惜败于自己一手创立起来的企业。

  现在看来,长虹的境遇正在中国的出口企业中蔓延。一份资料显示,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应收账款将至少超过1000亿美元,也就是中国的出口商无偿向海外客户提供了1000亿美元的“商业贷款”。这个数字更加直观的概念是,它相当于中国今年总出口额的1/5。据中国商务部预测,中国今年出口额将达到5000亿美元。

  随着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应收账款将继续扩大。

  金额是个谜

  “你问我到底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应收账款是不是1000亿美元,我无法回答,我想也没有其他人可以回答。” 美国ABC(中国)公司(以下简称ABC)的总裁陈晓东先生对《财经时报》说。

  ABC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国际讨债的公司,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客户的请求,负责追讨客户在海外的应收账款。

  根据陈晓东的介绍,ABC去年在中国接受的委托追讨应收账款金额为3000万美元,这只是“冰山的一角,具体数字恐怕谁也不知道”。

  “很多中国企业出于自身业绩的考虑,不愿公开自己在海外的应收账款金额,因此我只能说目前所公布的数字都是不准确的,实际数字肯定比这些数字要高。”陈晓东继续说道。

  而中国商务部研究院院长柴海涛则认为,中国企业隐瞒应收账款的数字有时并非有意。他对《财经时报》指出,很多企业在应收账款方面并不是进行系统化管理,而是个案管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向《财经时报》说,目前中国在海外的呆坏账正以每年150亿美元的速度增加。

  威胁企业经营

  据商务部研究院的一个报告统计,中国的涉外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中只有11%建立了自己的信用监管体系,而这11%中又有93%是跨国企业,或者是具有外资背景的企业。

  而另一份研究报告则指出,由于中国企业缺乏信用管理,中国出口企业目前的海外坏账率在5%以上。

  因此,柴海涛建议,中国企业在日后的经营中,应该考虑的“信用成本”,因为海外拖欠的应收账款将影响到企业的发展。

  陈晓东也指出,中国企业目前必须要加强信用监控问题。据他分析,目前中国海外呆坏账发生的原因可以分为3种情况,进口商没有付款意识、进口商无力偿还和进口商恶意欺诈。“最后一种发生的概率很大,占到所有欠款案中的66%。”陈说。

  根据陈晓东10年的追债经验,目前,海外拖欠中国货款的国别不仅发生在发达国家,很多也发生在非洲等发展中国家。而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没有完整的法律体系,因此很容易发生恶意拖欠的情况,或者是由于政治动荡,导致即使进口商有偿付意愿,也无法偿付。

  陈晓东认为,随着中国民营企业出口限制的放开,中国的海外应收账款问题将更加明显。

  中国出口企业面临着一个十分苛刻的现实:卖方市场。中国企业希望通过价格竞争来扩大市场份额。在这种激烈的竞争下,中国的出口企业把签得订单视为经营成功的标志,而忽视了对进口方资信的调查。

  陈晓东认为,由于中小企业在财力上的弱势,投保出口信用险是中小企业的最佳选择。据《财经时报》了解,目前经营出口信用险的保险公司规模已经扩大,除了原有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进出口保险公司外,平安保险公司也在日前开办了出口信用险的业务。

  此前中国的出口企业一直以信用证(L/C)作为主要的结算方式,因为信用证的使用使得银行信用介入到国际贸易中,用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使得出口商收款更为安全。

  但随着世界贸易的发展,目前国际上利用信用证的国际贸易只占到全部贸易量的20%,目前国际的流行做法是O/A(记账)或者D/A(承兑交单)的方式,目前这两种结算方式的贸易量占到总贸易量的80%左右。

  对于这种发展趋势,商务部研究院的一位专家指出,O/A和D/A节省了进口企业的融资成本,而信用证高达5%的手续费则加重了进口企业的融资成本。因此目前越来越多的进口商开始使用记账或者承兑交单的方式。

  “但这两种付款方式的实行,则无疑将加剧出口企业面临的信用风险,因为这两种付款方式基本可以看作商业信用,风险比较大。”

  海外欠账追讨误区

  一些专业人士指出,造成中国目前海外应收账款逐年增多的局面,除了中国的出口企业在信用管理方面的缺陷外,还有很大原因是由于中国企业在回收货款时的认识误区造成的。

  美国美一银行(Bank One)北京分行的高级客户经理熊涛女士在进入美一银行之前曾经在中国的外贸公司从事了10年的业务工作。根据她的经验,中国的外贸公司在出口后,无论是信用证方式还是D/P(付款交单的方式)都会等到最终的付款期才到银行办理收款业务。

  而国外的公司则在这方面采取了相反的做法,“他们一般在拿到所需要的单据后立即就通知银行办理收款,即使需要向银行缴纳一定数量的贴现费。”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立即落袋为安,避免在付款期到来之前出现意外情况,使得货款不能全额收回,同时也为企业发展获得了很好的资金流动性。

  “因此可以说,外商利用1%的成本,避免了100%的损失。”熊女士这样说道。

  “中国企业在追讨上的不积极造成了在追逃时的困难”。ABC公司在其他国家也开办代理追债业务。在其他国家ABC收到的追债委托货款拖欠时间最多是120天,而在中国,这一时间一般都是在18个月左右,有时甚至还要“更长”。很多债务由于拖欠时间过长,无法被追回。

  “而且我在代理的业务中还发现,中国企业对于追讨并不是十分积极,据他们讲,他们是担心对客户逼得太紧,客户会产生厌烦,从而中止了和这个公司的业务。”

  而在陈晓东看来,中国的企业这种想法存在误区。“不追讨才会丧失客户”。此外在选择代理人、决策机制方面的失误也造成中国企业追债被动。

  中国的很多企业也想介入到国际商账追收这个行业,但目前中国的一些政策性限制阻碍了中国企业进入这一行业。

  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只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才能负责追债,而中国的律师资格没有获得外国的认可,因此必须委托外国律师负责追债,这不但使得手续更加繁琐,同时也使得追债成本大幅增加。

  但业内人士指出,中国目前制定的法律也是出于保护公民的利益。因为一旦放开了追款资格的限制,在中国国内就会出现暴力讨债等不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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