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正式对中国中芯国际公司及其上海子公司、美国子公司等三家企业生产的部分半导体装置及包含此类装置的产品发起“337”立案调查,申诉方指控上述公司的产品侵犯其已注册专利的工序技术和商业秘密,涉案产品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无线调制解调器用宽带处理器、电视用高清晰度视频子系统和机顶盒以及存储器芯片。
此案的申诉方为台湾积体电路公司(“台积电”)及其美国子公司-TSMC公司和Wafer公司。2004年8月18日,该三方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侵权产品违反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的立案申诉,随后又分别于2004年9月7日、15日递交了补充申诉材料。申诉方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永久排除令和永久停止令。
在公告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并没有对案件性质作出裁定,但宣布负责本案审理的行政法官SidneyHarris将对案件的审理进程作出规定,并将召开旨在提交和确定证据的听证会。Harris法官将就应诉方是否存在违反“337条款”的行为作出初步决定,同时该决定将受到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审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公告中指出,本案的终裁结果将在“可行的尽早时间”作出,同时规定在本案发起调查后45天内,将确定一个完成调查的目标日期。商讯(紫/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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